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191/20230220-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田园镇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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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为抓实做好我镇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镇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助推全镇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印发《田园镇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田园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田园镇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我镇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昌宁县2023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昌防指办发【2023】2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田园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时间要求
(一)总体目标
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3个疫病实施国家强制免疫,县级配套资金对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施地方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应常年保持在70%以上;对羊痘、猪肺疫、牛出败、禽霍乱、狂犬病等对养殖业危害严重的病种实施全面免疫,力争群体免疫密度达7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全镇畜禽免疫档案规范化管理程度达95%以上,其中: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大户达100%,散养户免疫户口册发放使用达95%以上,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电子免疫档案建立使用达100%;猪、牛、羊强制免疫反应率和反应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和0.02%以下;规范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工作,春秋季集中免疫工作全面依托昌宁县金惠农牧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
(二)时间要求
全镇集中免疫时间统一为:春季集中免疫2月20日-3月30日前结束,秋季集中免疫8月10日-9月20日前结束,每季集中免疫在40天以内全面完成。
二、工作内容
(一)免疫病种
1.国家强制免疫病种:高致病性禽流感、猪口蹄疫、牛口蹄疫、羊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疫苗由市级调供。
2.地方强制免疫病种: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羊痘、犬类狂犬病,疫苗由县级调供。
3.非强制重点免疫病种:牛结节性皮肤病、鸡新城疫、猪肺疫、仔猪副伤寒、猪伪狂犬病、猪传染性胸膜肺炎、猪圆环病毒、细小病毒、牛出败、牛羊梭菌病、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等,疫苗由县级调供,养殖户自愿有偿免疫。
(二)镇内禁止免疫病种
布鲁氏菌病及其它禁止使用疫苗免疫的病种。
(三)强制免疫疫苗使用和抗体监测
1.家禽: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
禽流感:使用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3价灭活疫苗(H5N6 H5Re-13株+H5N8 H5Re-14株+H7N9 H7Re-4株)或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3价灭活疫苗(细胞源,H5N6 H5Re-13 株+H5N8 H5Re-14 株+H7N9 H7Re-4 株)。2-8℃保存、运输,防止冻结。疫苗规格及注射方法:250ml/瓶,胸部肌肉或颈部皮下注射,14-35日龄鸡0.3ml/羽,35日龄以上鸡0.5ml/羽;2-5周龄鸭鹅0.5ml/只,5周龄以上鸭鹅1.5ml/只。
鸡新城疫:使用新城疫弱毒疫苗,-15℃以下保存,2-8℃运输。按标签注明羽份,用生理盐水稀释后滴鼻、点眼、饮水或肌肉注射均可。
抗体检测:统一在免疫后第30天采血,进行抗体检测。存栏家禽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2.猪:免疫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口蹄疫:使用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或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2-8℃保存、运输,防止冻结。疫苗规格及注射方法: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50ml/瓶、100ml/瓶,剂量2ml/头份;合成肽疫苗50ml/瓶,剂量1ml/头份,均为耳根后深部肌肉注射。
猪瘟:使用猪瘟活疫苗(传代细胞苗),-15℃以下保存,2-8℃运输。20头份/瓶,剂量稀释成1ml/头份。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使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15℃以下保存,2-8℃运输。20头份/瓶,剂量稀释成1ml/头份。实施“321”免疫,首先将猪瘟、猪蓝耳病疫苗用猪瘟或蓝耳病疫苗稀释液按1:1:1稀释成混合疫苗,然后与口蹄疫疫苗同步免疫,两侧耳根后深部肌肉注射。
抗体检测:“321”免疫的生猪统一在免疫后第45天采血,分别对猪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开展抗体检测;存栏猪抗体转阳率≥70%判定为合格。
3.牛:免疫口蹄疫、牛结节性皮肤病
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2-8℃保存、运输,防止冻结。疫苗规格及注射方法:100ml/瓶、50ml/瓶,剂量2ml/头份,颈部深部肌肉注射。
牛结节性皮肤病:使用山羊痘活疫苗,2-8℃保存有效期18个月,-15℃以下保存有效期24个月,2-8℃运输。按照瓶签说明头份,用生理盐水稀释成5头份/0.5毫升,对2月龄以上的牛进行免疫,每头牛尾根皮下注射0.5毫升(5头份),每半年加强免疫1次。
抗体检测:牛口蹄疫在免疫后30天采血,进行抗体检测。存栏牛免疫抗体转阳率≥70%判为合格。
4.羊:免疫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羊痘。
口蹄疫:使用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2-8℃保存、运输,防止冻结。疫苗规格及注射方法:100 ml/瓶、50ml/瓶,剂量1ml/头份,颈部深部肌肉注射。
小反刍兽疫:使用小反刍兽疫活疫苗,-15℃以下储存,2-8℃运输。疫苗规格及注射方法:100头份/瓶,用生理盐水稀释成1头份/毫升,不论羊只大小,每只羊颈部皮下注射1ml,春秋“两防”普免,注射时在疫苗稀释后3小时内用完。
羊痘:使用山羊痘活疫苗,2-8℃保存有效期18个月,在-15℃以下保存有效期24个月,2-8℃运输。按照瓶签说明头份,用生理盐水稀释成2头份/毫升,不论羊只大小,每只羊尾根皮内注射0.5ml(1头份),每年对应免羊只全免1次,注意怀孕母羊不能注射,待分娩1个月后补免。
小反刍兽疫、羊痘:使用小反刍兽疫、山羊痘二联活疫苗,-15℃以下保存,2-8℃运输。疫苗规格及注射方法:50头份/瓶,用生理盐水稀释成1头份/0.5毫升,1月龄以上羊只,每只羊尾根皮内注射0.5毫升,注意怀孕母羊禁止注射,待分娩1个月后补免。
抗体检测:小反刍兽疫、口蹄疫统一在免疫后第30天采血,进行抗体检测。存栏羊免疫抗体转阳率≥70%判为合格。
5.犬:免疫狂犬病
使用狂犬病活疫苗,2-8℃保存有效期24个月,2-8℃运输。疫苗规格及注射方法:1头份/瓶,3月龄以上的犬只,每只犬肌肉注射1毫升,14天后进行二免,以后每年注射1次。
三、免疫模式和免疫技术
(一)推行规模养殖场“程序化”免疫
在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养殖小区,建立动物卫生监管机制,责任到人,确定1名官方兽医负责防疫监督,指导养殖业主制订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和抗体监测计划;做到免疫程序化、免疫档案规范化、免疫效果监测科学化、防疫监督常态化。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
(二)坚持散养户“集中免疫、整村推进”免疫
组建以分管领导为队长,县挂片技术人员、镇级动物防疫人员、村组干部、村防疫员为队员的动物防疫队,并分成4个免疫小分队,第一组组长董怀萍,成员赵福良、张志亚、张志华负责新华、关庙、新城社区;第二组组长兰凤玲,成员范洪章、朱国应、杞建成负责龙泉、四角田、达丙社区;第三组组长李雪莲,成员韩绍军、王庆昌、马国军负责右文、九甲、宝丰社区;第四组组长许卫良,成员蔡清永、纳朝良、李国柱负责文昌、龙井、勐廷、达仁社区。对散养户逐村逐户实施免疫。
(三)继续推广生猪“321”免疫技术
免费提供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对小户、散养户继续实施“321”免疫。猪瘟、猪蓝耳病疫苗混合稀释关键要领:用猪瘟或猪蓝耳病疫苗稀释液20毫升1瓶稀释20头份猪瘟活疫苗1瓶,再稀释20头份蓝耳病活疫苗1瓶,每瓶疫苗至少用稀释液冲洗3次。
(四)坚持“适时补针”免疫制度
采取“一次普免、适时补针”免疫制度,在春秋“两防”普免之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适时组织村防疫员对不能免疫的、新生的、新补栏的畜禽及时进行补针,以提高群体免疫密度。
(五)统筹抓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
目前非洲猪瘟在我国已经定植,生猪养殖、流通、屠宰、猪肉产品非洲猪瘟病毒污染较为严重,已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非洲猪瘟病毒在生猪产业链各环节不同程度地污染,特别是屠宰、经营环节尤为严重,非洲猪瘟点发、散发风险较高。因此,在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期间,同时要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组织开展一轮全面的疫情排查,防疫人员在“入户前、出户后”一定要做好消毒,免疫注射之前要了解生猪健康情况,发现生猪异常发病、死亡,应立即停止免疫,并上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严防因强制免疫造成疫情传播。
四、工作措施和组织实施
(一)成立动物防疫工作领导机构
落实“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防疫工作责任制,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挥协调免疫工作。
1.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沈 鑫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文海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许卫良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穆 军 新城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陈子哲 勐廷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鲁奉德 新华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陈 勇 文昌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林峻 龙井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 浩 关庙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罗国军 宝丰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杞仲兴 右文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赵佳妮 达丙社区主任
普乐伟 龙泉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林欧洋 九甲社区主任
鲁再侯 四角田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彩华 达仁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许卫良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动物防疫技术小组
成立许卫良任组长,虞青松、董怀萍、兰凤玲、李雪莲、杞建成为成员的动物防疫技术小组,负责全镇动物防疫工作。
(二)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管理
要健全疫苗台账,记录每一种、每一批疫苗的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数量等。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管理办法》(云疫控[2016]6号)进行调供、储存、运输、接收、发放、使用、评价、报废。一是做好疫苗分配管理工作,为减少疫苗浪费,镇兽医站要进行统筹使用安排,预留应急使用和调剂各村的储备,严禁一次性全额分发到村,严禁因管理、调度不当造成疫苗失效;二是做好疫苗瓶回收销毁工作。以环境保护、生物安全、疫苗节约为原则,认真做好疫苗瓶回收销毁工作。疫苗瓶由镇兽医站统一登记、集中销毁处理。三是加强疫苗使用情况和储存条件检查,做好调剂和储存管理工作,严禁浪费和保管不当造成疫苗失效。
(三)加强免档案规范化建设
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大户建立《云南省规模养殖免疫档案;》在村民小组建立《云南省散养户免疫档案》,同时在饲养户建立《云南省免疫户口册》。“两档一册”要做到规范填写,《免疫户口册》加盖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或田园镇兽医站公章,填写时防疫员签字确认,《免疫档案》加盖县动物疫控中心公章,填写时畜主签字,方能有效。以纸质档案为基础在镇兽医站建立到村到户、有自动汇总功能的免疫档案电子文档。
(四)加强畜禽免疫技术培训
按照国家、省、市、县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方案,在春、秋季防疫启动会议上组织开展免疫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疫苗储存、运输、免疫注射操作、免疫反应治疗、免疫效果评价、免疫档案填写和免疫电子档案建立使用,不断提高免疫技术水平和质量。
(五)加强免疫效果监测评价
镇兽医站、合作社按照要求认真配合县级做好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工作。做到科学采样,规范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真实有效。
(六)加强动物防疫宣传工作
依托宣传资料、宣传牌等多种形式加强动物防疫工作宣传力度。利用集中免疫、走村串户的机会和微信网格群,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疫病防控知识,强制免疫、免疫反应死亡补偿等政策,营造良好的动物防疫舆论氛围。
(七)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动物防疫责任
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防疫责任制,依法要求养殖场履行“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压实防疫责任。强化纪律作风监督,加大防疫工作推进情况督促检查和问责力度,以严的纪律、实的作风确保全镇防疫工作顺利开展。
(八)经费保障
为确保2023年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正常开展,一是镇政府使用上级安排的中央动物防疫经费购买动物防疫工作,重点用于集中免疫过程中人员保险费、强制免疫耗材费、小区实验误工、抗体监测误工、无害化处置误工、反应治疗费、反应死亡补助及处置突发疫情紧急防控等支出。二是由镇财政负责安排村防疫人员春秋两季动物集中免疫注射期间(3个月)1500元/人·月,其余时间每人200元/人·月的补助。三是实施整村推进集中免疫,劳务有偿服务,在集中免疫期间,全部免收疫苗费,防疫社员只能收取免疫劳务工时费。免疫期间按猪5元/头(即猪瘟、口蹄疫、猪蓝耳病苗)、牛3元/头(即牛口蹄疫苗)、羊2元/只(即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禽0.5元/针、犬10元/针的标准收取免疫劳务工时费。
(九)加强动物防疫信息报告
春秋“两防”期间,每周报送1次免疫进展情况,每季防疫结束后,动物防疫合作社按时上报免疫反应治疗、反应死亡补偿报表和整村推进报表到镇兽医站,虞青松负责收集统计及时上报到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