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191/20230515-00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田园镇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5-15 |
文号 | 浏览量 |
为切实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促进畜牧业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根据(昌宁县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田园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高质量建设滇西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目标,开展“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综合治理方法,规范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推进资源化利用试验示范,建立资源化利用工作长效机制,加快构建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生态环保。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协同推进畜禽养殖和生态环境保护,扩大绿色产能,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提升安全意识。树牢安全发展意识,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宣传教育,警示告知引导从业人员安全使用畜禽粪坑、粪池和处理设施,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示范引领带动。支持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能力提升建设,探索重点区域畜禽养殖户粪污资源化利用试验示范,逐步实现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带动粪肥就地就近利用,促进农牧循环发展。
三、主要目标
2023年底,全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畜禽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97%以上,粪污处理安全意识逐步提升。
四、工作任务
(一)严格污染防治。按照《昌宁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日常管理,对全县划定面积153.24平方千米的17个禁养区(其中田园镇:河西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涉及达丙社区新村、新城社区河对门、街子、大园子、山坡田、瓦谷箐的部分林地;麻地河水库、清灵寺水源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涉及关庙社区、龙井社区、文昌社区、宝丰社区1.79平方千米;城镇居民区涉及达丙社区、龙泉社区、勐廷社区、文昌社区、龙井社区、关庙社区、宝丰社区、右文社区集镇建成区21.91平方千米),禁止从事一切规模养殖活动。按照《昌宁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一2025年)》,逐步加强畜禽粪污和病死畜处理能力建设、收转运能力建设、监管能力提升、处理设施改造等工程投入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强化污染防治、健全管理制度,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按照《昌宁县重要水源地和重点河流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严格开展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全面推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二)强化项目推进。按照《昌宁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整改方案》,加快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大力协调、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按时完成田园镇长岭岗水库上游畜禽养殖密集区粪污收集示范点建设。
(三)推动装备升级。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装备提升行动,保障处理设施装备分类管理和正常运营使用。推广养殖新技术,引导养殖扬采取臭气和温室气体减排措施,减少环境污染:指导养殖场安装水表,控制用水量,减少粪污产生量;指导养殖户完善养殖档案严格养殖环节投入品安全监管。用水、减排、台账资料以数据形式真实上报。
(四)加强技术服务。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全年计划开展培训2期60人次以上。把粪污处理和粪肥使用作为技术指导服务的重点,引导养殖户规范处理,科学利用。在重点地段开展畜禽养殖户粪污资源化利用试验示范,积极探索治理模式和路径。注重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用技术。
(五)督促问题整改。为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针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督促河西水库和右甸河沿岸30米范围内的庭院养殖户拆后复养,30米-50米范围内畜禽养殖场(户)严禁新增养殖行为及粪污处理设施改造提升。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我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镇长沈鑫为组长、分管副镇长王文海为副组长、农业中心主任许卫良、水利站负责人字然、执法中心主任杨发、13社区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兽医站办公室由许卫良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由兽医站技术员、村兽医员为畜禽粪污治理技术指导组成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支持保障。继续落实已有政策措施,统筹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人居环境治理等项目,重点支持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建立绿色种养循环长效机制。
(三)注重宣传引导。兽医站及13社区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做好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田园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