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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191-/2021-0312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田园镇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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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镇人民政府人居环境专项整治和推进爱国卫生运动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和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各项工作部署,动员全镇各级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动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和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断取得新成效,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在2021年全面消除城乡裸露垃圾,消除城镇旱厕,完善公众洗手配套设施,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大力推进公共场所常态化清洁消毒,彻底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现状,巩固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省级美丽县城、省级文明县城等创建成果,引导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健全完善常态化、长效化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着力打造生态、宜居、健康新田园。

(二)至2025年全面提升全镇农村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全面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无害化卫生公厕、集镇无害化卫生公厕改建任务,粪污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组道路实现硬化,村庄绿化率大幅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基本解决村庄私搭乱建和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实现“有新房有新村有新貌”,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卫生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二、组织措施

为加强对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的领导,成立田园镇爱国卫生运动和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怀志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林潘杰 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成 员:杨永生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政法委员

杨晓云 镇党委副书记

辉泽宏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赵会军 镇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德谋 镇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镇长

高大鲲 镇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镇长

周杰昌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 娟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茂伟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李贵学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谢 芳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子红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田园派出所所长

王 磊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穆子昌 镇综治办主任

徐 靖 镇经济发展办主任

赵学禄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李云涵 镇扶贫办负责人

许卫良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吴红军 镇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宋春松 镇文广中心主任

王德娟 镇社保中心负责人

夏 晖 镇财政所所长

陈月红 田园司法所所长

字 然 镇水务站负责人

李根伟 镇综合执法中心主任

曾寿姜 田园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德虎 新城社区党总支书记

陈子哲 勐廷社区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鲁奉德 新华社区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陈 勇 文昌社区党总支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

李 杰 龙井社区党总支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

李 浩 关庙社区党总支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

罗国军 宝丰社区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杞仲兴 右文社区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赧晓东 九甲社区党总支书记

王永蛟 达丙社区党总支书记

普乐伟 龙泉社区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鲁再侯 四角田社区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李彩华 达仁社区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镇人居办下设办公室在国土规划中心,由王永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段喻、李海军、陈刚、张志然、施赵强为办公室人员,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若遇办公室成员发生变动,由担任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三、任务分解

(一)全面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

1.“清垃圾”专项行动。通过强化城乡和交通沿线保洁,消除城乡建成区道路路面、背街小巷、公园广场、河道湖面、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裸露垃圾;全面清除公路用地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建立健全自然村保洁长效机制、实现保洁员全覆盖,组织农户清扫,实现村内户外道路、公共活动场所、沟渠水塘等无裸露垃圾。保证村庄垃圾有人清扫、有人清运、不乱堆乱放,环境干净整洁。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治理。(镇人居办负责落实)

2.“扫厕所”专项行动。城镇建成区消除旱厕。城镇新(改)建公共厕所全部达到二类标准,新(改)建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标准。开展农村公厕提质达标行动,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至少有1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共厕所。公共厕所干净、卫生,达到相应规范标准。(镇人居办负责落实)

3.“勤洗手”专项行动。在公众场所配置洗手设施,减少传染病经手传播。按照“因地制宜、方便实用”的原则,重点对学校、医疗机构、集贸市场、室内公共场所、公园广场、客运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的洗手设施进行建设、改造、升级,确保数量足够、质量达标、管理到位、使用方便。(镇人居办负责落实)

4.“净餐馆”专项行动。强化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持续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条件,全面落实“不达标就整改,不整改就严处”的要求,实现周边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七个达标”,确保群众餐饮消费放心、安心、舒心。(田园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落实)

5.“常消毒”专项行动。以“环境卫生制度化、清洁消毒标准化、疫情防控常态化”为重点,通过“整治一批、规范一批、达标一批”专项活动,推进常态化清洁消毒,落实疫情防控重点要求,实现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宾馆、商场等场所卫生管理全达标,打造卫生安全、公众放心的公共场所,严防传染性疾病在公共场所传播。(镇人居办负责落实)

6.“管集市”专项行动。全力整治农贸市场“脏、乱、差”现象,打造安全放心农贸市场。以“优环境、防疫情、保健康、促规范、提品质”为主题,狠抓环境卫生、疫情防控、食品安全、野生动物及活禽交易监管、周边环境、提升改造等6项重点工作,改变农贸市场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摊点乱设、货物乱摆、周边乱象“五乱”状况,落实有完善的硬件设施、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有整洁的场容、有安全放心的商品、有井然有序的周边环境“五有”要求,实现净化、美化、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五化”目标。(田园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落实)

7.“众参与”专项行动。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促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倡导“社交距离、勤于洗手、分餐公筷、革除陋习、科学健身、控烟限酒”健康文明生活“六条新风尚”,推广健康文明生活习惯,创新方式方法,开发健康科普核心信息,大力普及健康知识,大幅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让人人成为健康第一责任人,人人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人人参与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人人享有健康文明幸福生活。(文广中心、团委、宣创办负责落实)

(二)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1.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稳步推进农村厕所改建。全面完成省、市、县下达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任务,实现“厕所革命”“十四五”规划无害化户厕达标达验;积极引导群众加快农村户厕改造力度,推动全镇无害化户厕覆盖率提升至90%以上;完成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无害化公厕建设,实现无害化公厕标准化建设,达到13个村(社区)无害化公厕全覆盖。(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2)加快推进镇区和旅游公厕改造提升。完成集镇无害化公厕改造建设任务,消除全镇城区旱厕。(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3)选择适宜模式和位置。按照《昌宁县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参照《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试行)》,选择适宜的技术和改厕模式。水利条件好的村(社区)大力推广水冲式无害化卫生户厕,干旱缺水等不具备建设水冲厕的村(社区)可探索改造粪尿分集式、双坑交替式、双瓮漏斗式等模式的无害化卫生户厕,证明切实可行后再推开。公厕和户厕位置选择要合理、方便,避开饮用水水源地、河道等水环境敏感区。(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4)规范改厕流程。各行政村要组织开展厕所化粪池等产品供货商审核选择,发布供货商及产品名录,指导村组、农户在名录范围内采购产品。统建厕所要严格按照标准施工,并落实施工单位保修责任;农户自建厕所要在改厕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施工。(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5)做好管理服务。建立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员制度,每个行政村明确2名以上改厕技术指导员,全程跟进指导施工人员进行改厕作业。逐级开展技术培训,实现行政村、村组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全覆盖。以行政村为单位组建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员队伍,切实加强对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员的监督和管理。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完善公厕档案,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完善户厕档案,并录入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信息平台。(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6)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引导有用肥需求的农户自行清掏化粪池粪污,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有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覆盖的村组,要做好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协同处理、利用。探索建立厕所粪污处理服务组织,通过配备吸粪车建设储粪池等方式,收集公厕和户厕粪污,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厕所粪污收集利用服务。(农业中心负责落实)

2.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1)明确治理目标。全镇区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治理,到2021年底,全镇13个行政村均有指定的垃圾收集、运输设施,管辖区内无垃圾乱堆乱放现象,管辖区生活垃圾能及时就地或转运处置;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到2021年底,全镇58个自然村均有指定的垃圾堆放设施,自然村内无垃圾乱堆乱放现象,生活垃圾得到及时就地或转运处置。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得到彻底整治,巩固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成果,防止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反弹回潮。(镇人居办负责落实)

(2)加强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合理布局镇域农村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鼓励相邻行政村共建共享终端处置设施。各行政村管辖区要配置垃圾收运车辆,并结合实际需求建设垃圾转运站,有条件的建设压缩式转运站,普及密闭运输车辆。各村组根据建筑布局合理确定设施位置建设或配置生活垃圾收集房(池、箱),做到防雨、防风、防渗、卫生。垃圾终端处置设施覆盖的村庄,要及时将生活垃圾转运至就近的终端处置设施处理;交通不便距离垃圾终端处置较远的村组,要选择适宜的方式,就地减量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镇人居办负责落实)

(3)开展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在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未覆盖的村组,龙泉社区、四角田社区先行开展生活垃圾就近分类试点,推进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其他社区要自行确定试点村庄,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探索建立奖励引导机制,按照可腐烂垃圾、可再利用垃圾、可燃烧垃圾、可填坑垫道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开展分类和处置。每个试点村庄要配置可再利用垃圾堆放设施和可燃垃圾堆放处理设施。要指导试点村庄农户配置3个分类垃圾桶(筐、箩),将剩菜剩饭果皮菜叶、腐烂瓜果、动物内脏、草木灰等收集至可腐烂垃圾桶及时堆肥还田;将玻璃、塑料制品、废金属、废家电、可再利用废纸、废旧布料等收集至垃圾筐(箩),并放入村庄指定的可再利用垃圾堆放设施;将纸屑、烟头、锯末、秸秆、枯枝烂叶、卫生用品等收集至垃圾筐(箩),并放入村庄指定的可燃烧垃圾堆放处理设施;将灰渣土、碎砖旧瓦、陶瓷品等垃圾在村内填坑垫道;将农药化肥包装物、废电池、灯管灯具等有毒有害垃圾集中回收转运至县级处理。可再利用垃圾和可燃烧垃圾由村庄保洁员负责处理。2021年基本实现农村垃圾全收集,处理率达到100%,覆盖58个自然村以上,每个行政村至少创建1个以上垃圾治理示范自然村。(镇人居办负责落实)

3.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2021年底,各行政村管辖区建立至少一个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率达到要求;全镇58个自然村基本实现生活污水无乱排乱放现象,生活污水得到收集处理或资源化利用;臭水沟、臭水潭、污染河道得到有效治理,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土,河长制落实到位。(水利站负责落实)

(2)编制专项规划。参照《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相关要求,以行政村区域为单位,编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方案),合理确定不同区域、不同村庄治理任务。(水利站负责落实)

(3)开展全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加大污水处理项目申报力度,2021年底要达到污水处理设施13行政村中心片区全覆盖。积极推行集中、分散以及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生活污水处理模式,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加快推进行政村所在地生活污水治理。(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4)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靠近城镇的村庄,要优先考虑将农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离城镇较远但居住比较集中,规模较大的独立村庄或有条件的相邻村庄,建设或联合建设雨污分流收集管网等配套工程,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或集中式人工湿地、氧化塘等生态模式处理;位置偏远、规模较小的村庄,合理利用现有边沟和自然沟渠收集生活污水以分散式自然湿地、人工湿地、氧化塘、稳定塘等生态措施,因循就势处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的资源化利用,将处理后达到相应水质标准或要求的生活污水,用于农田灌溉、环境景观补水等。(水利站负责落实)

(5)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制定《农村黑臭水体排査工作方案》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出台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方案制定和试点示范等具体要求。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明确黑臭水体名称、地理位置、污染成因等,建立名册台账,积极开展治理试点示范。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开展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抓实检测监测,推动水质监测工作,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水利站负责落实)

4.持续提升村容村貌

(1)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各行政村要切实加强对村庄清洁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工作,使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并以“干干净净迎小康”为主题,推动各村组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健康理念、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镇人居办负责落实)

(2)全面清理沟渠水塘。各行政村村组要督促农户维护、清理自家房前屋后沟渠水塘,定期组织农户清理村庄沟渠水塘内淤泥、垃圾、杂草、漂浮物,村庄保洁员做好沟渠水塘日常清理工作,确保沟渠水塘干净。到2021年底,全镇58个自然村周边及村内沟塘水渠干净、水流畅通,无黑臭污水。(水利站负责落实)

(3)推进畜禽粪污治理。一是加快推进田园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改造提升和配套完善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畜禽养殖密集区粪污收集处理示范点。二是全面排查整改。各行政村要督促各村组全面排査整改村庄人畜混居问题,督促人畜混居农户单独建设畜厩等附属设施或在村庄集中养殖区内养殖牲畜,确保所有农户人畜分离。要全面排查整改村庄内畜禽粪污未入坑问题,督促畜禽养殖户在养殖点建设粪污收集坑,并配置防雨水盖板。督促畜禽养殖户将畜禽粪便和尿液全部收集至粪污收集坑,并及时清理,避免溢漏。禁止在村内晾晒畜禽粪便,严禁养殖粪便等生产废水直接进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排放到外环境。(农业中心负责落实)

(4)加强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全面整治私搭乱建和村庄公共区域建筑材料、坛坛罐罐、秸秆柴草、生产农机具、户外广告“假乱俗”等乱象治理问题。组织农户拆除废旧棚房和残破围墙、倒塌墙壁等残垣断壁。加强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统筹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开展保护规划修编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完成上述13个行政村村庄风貌保护提升和亮化美化工程。(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5)推进乡村绿化行动。开展森林乡村创建,推荐国家森林乡村,评价认定一批省级森林乡村。开展全镇村庄绿化情況调查,摸清村庄绿化覆盖现状底数,以村庄为单位大力开展村庄绿化行动,改善村庄生态环境。大力实施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加快恢复25°以上坡耕地等区域的林草植被。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完成一级古树和名木挂牌。积极开展古树名木抢救复壮试点工作。2021年,乡村绿化覆盖率达全省平均水平以上。(林业中心负责落实)

(6)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实现贫困村组通行率100%,道路通行条件整体提升;全面完成新一轮电网改造升级目标任务,实现电网供电可靠率达99.81%以上,综合电压合格率达97.9%以上,乡村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千伏安以上;推进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自然村通电话及互联网比例达85%以上;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7)开展美丽乡村创建。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目标,创建美丽乡村,按照省级要求完成申报、评定美丽乡村示范村工作。(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8)开展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根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是指农村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O%以上、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建制村,认定为未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要求,各行政村认真组织开展,建立整治台账,确保设施“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以点带面,做好引领示范,持续改善农村环境质量。(镇人居办负责落实)

5、加强村庄规划与管理

(1) 加快规划编制。按照《昌宁县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为底数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并以专章形式完成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实现县域实用性村庄规划及管控基本覆盖。结合传统村落规划、古茶山周边村庄规划、主要交通沿线村庄建设的契机,以保护形势紧迫、发展愿望强烈等村庄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分类推进村庄规划提质。建立健全规划管理机构,实现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网格化管理制度全覆盖。2021年,完成村庄规划编制美丽宜居型13个;完成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村级交通线沿线、旅游景区景点和重点村庄规划修编提质。(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2)强化规划管控。完善农村宅基地申报、规划审批制度,规范报建程序,提高农房报建审批效率。乡村规划许可制度要实现100%全覆盖。各行政村要强化建筑风貌、建筑质量管控,引导村民合理有序建房。优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审批流程,深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运用,实行省级平台统一打印、农业中心或镇政府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业中心负责落实)

6、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

(1)建立完善村庄清扫保洁制度。各行政村要督促各村组建立完善村庄清扫保洁制度,定期组织农户清扫村内户外道路、活动场所、沟渠水塘、卫生死角等,实现村庄清扫保洁常态化。通过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户适量付费等渠道筹集资金聘用村庄保洁员,或设立村庄保洁员公益性岗位,确保每个自然村有1名以上村庄保洁员。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能胜任岗位的,应优先考虑。要明确保洁员工作职责工作范围、监督管理等,确保保洁员履职到位。建立垃圾收费制度,收费标准采取村民一事一议进行确定。(镇人居办负责落实)

(2)建立完善公共设施管护机制。各行政村、村组要建立完善道路、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水利设施等公共设施运行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建立管护队伍。(镇人居办负责落实)

(3)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各社区要督促各村组制定完善简洁明了、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将村庄规划、黑臭水体治理、公共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维护、农民建房、房前屋后“三包”、保洁费缴纳、奖惩措施等纳入村规民约。要加强日常监督,确保村规民约执行到位。要紧盯农村人居环境一档标准,逐村逐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回头看”,强弱项、补短板,确保个别自然村巩固或精准突破二挡或三挡。(镇人居办负责落实)

四、进度安排

(一)底数澄清阶段(3月15日前)各主责部门根据任务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各社区根据分解任务,上报旱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垃圾收购点、清理盲区、重点整治小区等重、大、难问题的任务底数。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5日至8月31日)各主责部门根据上报的任务底数对表消耗。坚持“统一标准、统筹推进、分类施策、重在实效”的原则,各主责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全面加强排查检查,落实落细目标,严格分类标准,加快整改进度,按时完成任务。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各部门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巩固和转化专项行动成果,总结经验、查缺补漏,完善制度机制,实现精细化管理。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部门根据任务清单,完成相关工作的汇总、统计、总结,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部门责任。镇人居办负责牵头各部门及社区开展工作行动,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和务实管用的措施,底数清,强化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统筹推进落实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二)强化监督考核。办公室建立专项行动制度,严格落实“周报告、月调度、季督查”的工作要求,推进工作有效落实。各社区、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要求,统筹协调推进,扎实抓好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工作和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镇人居办将加强工作督查力度,强化日常抽查,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导致严重后果的部门和社区,将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由镇纪委按规定启动问责。

(三)强化宣传动员。镇宣传办要运用多种宣传方式深入宣传推进落实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任务和重要意义,加强舆论引导、政策解读和科普宣传。要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形成全方位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田园镇委员会

田园镇人民政府

2021年0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