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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533025MB1935043E/20231114-00008 发布机构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重大行政决策标准及目录 发布日期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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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0号)、《保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等有关规定,制度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或者调整机关事务领域的重要规划,包括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

二、涉及引入后勤服务社会化、社会化租赁企业车辆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贯彻上级有关部门的有关决议、决定,局党组提出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其他事项。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