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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3970T/20230728-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民宗局
公开目录 重大行政决策标准及目录 发布日期 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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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昌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对昌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作出关系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予以明确,具体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1.制定有关民族宗教管理服务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2.需昌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批准的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事项;

3.制定开发利用、保护涉及民族宗教的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有关要求

(一)昌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标准,报经本单位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昌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