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20250411-00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5-04-11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云南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年度考核指标》有关要求,一季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运行及信息发布情况开展常态化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全县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运行的政府网站有1个,政府网站共计发布信息3588条,其中采集信息1955条,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发布信息1633条;“领导信箱留言”收件16件,办结16件;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6件,答复6件;政府网站“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和“云南省政府网站曝光台”未收到留言。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全县政府系统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在运行的政务新媒体有42个,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开内容不全面。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发展规划、政策文件、政府工作报告、行政执法信息、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农补贴、食品药品监管、自然资源信息、农村宅基地审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方面信息未做到全面依法公开。如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柯街镇、湾甸乡、更戛乡、温泉镇、鸡飞镇、珠街乡等单位存在公开信息不全面问题。
(二)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单位政府网站公开栏目存在应更新未更新的情况。如县发改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政务服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供销社以及13乡镇等单位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情况。
(三)审核把关不严实。部分单位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不到位,对拟公开发布的信息审核把关不严不实,公开的信息依然存在严重表述错误、泄露个人信息、错敏词等问题。如翁堵镇公开的“翁堵镇农村低保在保对象公示”存在泄露个人隐私信息;如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审计局、田园镇、漭水镇、大田坝镇、柯街镇、湾甸乡、勐统镇、温泉镇、翁堵镇、耈街乡等单位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上公开信息存在严重表述错误、错敏词等问题,且出现错误较多、频率较高。
(四)问题整改不落实。部分单位存在问题整改不及时、整改不到位题,有的单位须经县政府办公室多次提醒才完成整改。如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田园镇、勐统镇等单位存在问题通过提醒3次以上才完成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主动公开。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内容,扎实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切实提升公开质效。
(二)抓实信息更新。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信息发布时限要求切实抓好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信息更新发布工作,政府网站的“工作动态”类栏目信息做到2周内有更新,“通知公告”“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栏目信息做到6个月内有更新,其他类别栏目做到1年内有更新,常态化、接续性的工作有关栏目信息要做到按月或按季适时更新(如:社会救助、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安全事故通报、岗位补贴、优抚对象补助发放)。政务新媒体、微信视频号要做到2周内更新。
(三)严格发布审核。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严肃信息发布审核纪律,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上公开的信息必须经过信息采编人员、信息采编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审核把关(涉及重要稿件的还需主要领导审核)后才能公开,切实把好公开信息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内容关。
(四)狠抓整改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通报中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发布过的所有信息全面开展排查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杜绝个人隐私信息泄露、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反复发生。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