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20241008-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4-10-08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云南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年度考核指标》有关要求,三季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运行及信息发布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全县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运行的政府网站有1个,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754条,其中:普通文章信息459条,信息公开文章1100条,转载国家、省、市信息2195条;“领导信箱留言”收16件,办结16件;政府网站“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和“云南省政府网站曝光台”未收到留言;开展政策解读3件,多元化解读3件。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全县政府系统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在运行的政务新媒体有43个(其中:微信公众号38个、微博2个、抖音2个、快手1个),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审核把关不严谨。部分单位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上发布的信息审核把关不到位,表述错误、严重错敏词时有发生,有的单位发布信息存在红头、红章文件。
(二)政策解读不到位。多数单位执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同步公开发布“三同步”不到位。有的单位从未开展过政策解读,有的单位政策解读形式单一,采取图表图解、漫画、动漫、视频等多元化形式的解读为零。还有的单位解读流于形式,重点不突出,实用性不强,解读材料照搬照抄原文,起不到“解读”作用。
(三)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单位政府网站上的公开栏目存在长时间未更新信息的情况,有的单位“政策文件、财政资金、发展规划、通知公告、行政执法、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惠农信息、农民增收、救灾”等有关栏目超过半年未更新信息;有的单位领导岗位已经变动,但却未在政府网站进行更新。
(四)互动回应不理想。对于网民群众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上的来信留言,部分单位未及时进行办理答复,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多次工作提醒后才完成回复;还有的单位回复内容过于简单,对于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就简单回复咨询问题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畴,没有提供实用的政府信息、咨询渠道建议等内容。
(五)问题整改不落实。有的乡镇和单位对市、县通报问题,以及日常监测反馈问题“不慌不忙”,整改不及时,需要县政府办公室多次工作提醒才完成整改,存在催一下动一下、不催不动的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发布审核。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信息公开前需严格按要求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单,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上发布的每一条信息必须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签字审核把关后才能公开,切实把好公开信息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内容关等。
(二)强化政策解读。各乡镇、各部门要提升政策解读质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策解读工作。要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要求,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要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多采用图表图解、视频动漫、政策问答等多元化形式开展解读,切实提升政策解读水平。
(三)及时更新信息。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信息发布时限要求切实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信息更新发布工作,政府网站的“工作动态”类栏目信息做到每星期内有更新,“通知公告”、“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栏目信息做到6个月内有更新,其他类别栏目做到1年内有更新。政务新媒体及微信视频号要做到每2周内有更新。
(四)按时留言答复。各乡镇、各单位要及时处理网民在县政府网站的留言、咨询、投诉等信息,答复内容要紧密结合问题,详尽细致,同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网民留言要做到5个工作日内答复。要利用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及时解答回应群众比较关心的上学、就业、养老、医疗、创业、纳税等方面的问题。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