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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X/20240712-00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 发布日期 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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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二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云南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年度考核指标》有关要求,二季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运行及信息发布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全县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运行的政府网站有1个,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152条,其中:普通文章信息259条,信息公开文章1290条,转载国家、省、市信息1084条;“领导信箱留言”收件22件,办结22件;政府网站“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和“云南省政府网站曝光台”未收到留言;开展政策解读3件,多元化解读3件。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全县政府系统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在运行的政务新媒体有43个(其中:微信公众号38个、微博2个、抖音2个、快手1个),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开内容不全面。部分单位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主动公开15个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多为一些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较少;有的单位为避免失误,信息发布量较少,存在为公开而公开、应付公开情况。

(二)发布审核不严实。部分单位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上发布的信息审核把关不到位,表述错误、严重错敏词时有发生,有的单位发布信息存在红头、红章文件。

(三)公开信息不规范。一是栏目信息发布混乱。部分单位在政府网站上公开的内容与公开栏目名称不符,有的还存在简单设置一个栏目后所有内容全往里放,出现张冠李戴的情况。二是公开内容格式不规范。部分单位没有按要求在网站后台进行规范排版,发布的内容在网站前台显示不全或错乱。三是公开属性标识不规范。部分单位未按要求对政策文件标识公开属性,有的单位虽然标识了,但未在指定位置标识,存在标识不规范。

(四)政策解读差距大。多数单位未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要求对本单位的政策文件开展政策解读。有的单位在政府网站已经公开政策文件,但相应的政策解读材料却未公开。有的单位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多数以文字解读为主,未开展多元化政策解读,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对政策实质性解读不够。

(五)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单位政府网站上的公开栏目存在长时间未更新信息的情况,有的单位“政策文件、财政资金、发展规划、通知公告、行政执法、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惠农信息、农民增收、救灾”等有关栏目超过半年未更新信息;有的单位领导岗位已经变动,但却未在政府网站进行更新;有的单位政务新媒体超过两个星期未更新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公开内容。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不断提升公开质效。

(二)抓实发布审核。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上发布的每一条信息必须经信息拟稿人、信息公开承办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签字审核把关后才能公开,切实把好公开信息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内容关等。

(三)规范发布信息。一是要规范设置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上的公开栏目,对于不需要的栏目要进行删除,对可以合并的栏目要进行优化;二是要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上公开的信息进行规范排版,确保发布信息后台和前台的一致性。三是要严格按照要求对本单位制发的政策文件规范进行公开属性标识。

(四)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提升政策解读质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策解读工作。要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要求,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要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多采用图表图解、视频动漫、政策问答等多元化形式开展解读,切实提升政策解读水平。

(五)抓实更新发布。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信息发布时限要求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信息更新发布工作,政府网站的“工作动态”类栏目信息做到每星期内有更新,通知公告、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栏目信息做到6个月内有更新,其他类别栏目做到1年内有更新,常态化、接续性的工作有关栏目信息要做到按月或按季适时更新(如:社会救助、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安全事故通报、岗位补贴、优抚对象补助发放)。政务新媒体做到每2周内有更新。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