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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X/20230811-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 发布日期 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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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二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云南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年度考核指标》有关要求,二季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运行及信息发布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2023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运行情况。全县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在运行的政府网站有1个,即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检查结果合格。第二季度,全县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451条,其中:动态信息150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382条,转载国家、省、市信息1919条;“领导信箱留言”收件24件,办结24件(其中超时办理1件);政府网站“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和“云南省政府网站曝光台”未收到留言;未开展多元化政策解读;网站访问量达5.18万次。

(二)2023年第二季度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全县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在运行的政务新媒体有43个(其中:微信公众号38个、微博2个、抖音2个、快手1个),不合格政务新媒体1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开内容不全面。部分单位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主动公开十五个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多为一些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内容,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较少;有的单位信息发布量较少,年内公开信息不足10条,存在为公开而公开、应付式情况。

(二)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单位政府网站上的公开栏目存在长时间未更新信息的情况,有的单位“政策文件、财政资金、发展规划、通知公告、计划总结、行政执法”等栏目2023年未更新过信息;有的单位领导工作岗位已经发生变动,但未及时在政府网站更新相关领导图片信息及单位负责人信息;有的单位政务新媒体超过20天未更新信息,如县农业农村局的微信公众号“昌宁三农发布”超过23天未更新信息。有关单位未按要求及时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相关信息报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政务新媒体管理不到位。一是新媒体开办程序落实不严,有的单位微信公众号存在“先开设后备案”的情况。二是部分单位微信公众号未按要求开设“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菜单栏目。

(四)信息发布审核不严。部分单位对发布的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习近平总书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规范用词被错误表述。如县民宗局、县财政局在政府网站发布的多条信息存在严重表述错误。

(五)政策解读不到位。二季度,政府网站未开展采用图表图解、漫画、动漫、视频等多元化解读方式;部分单位只是进行了文字解读,且政策解读材料质量不高、形式单一,还有的单位解读材料直接照搬照抄原文件,存在“为解读而解读”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抓实主动公开。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有关要求,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二)抓实信息更新。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信息发布时限要求切实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信息更新发布工作,政府网站的“工作动态”(其他)类栏目信息做到每星期内有更新,“通知公告”、“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栏目信息做到6个月内有更新,其他类别栏目做到1年内有更新。政务新媒体做到每2周内有更新。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单位要注意收集项目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土地征收、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项目监管等方面的信息,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经审核后提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提交县政府办公室。

(三)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分级备案制度,杜绝出现“先开设后备案”的情况发生。微信公众号要按要求开设有关菜单栏目,并链接到相关网址。

(四)严格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肃信息发布审核纪律,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切实把好公开信息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内容关,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权威性。

(五)加强政策解读。要提升政策解读质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策解读工作。解读要侧重从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方面开展,语言要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要丰富解读形式,多采用图表图解、视频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开展解读,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以县人民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政策文件,或由各乡镇,各部门自行印发、需报县人民政府同意的政策文件,起草单位在报审政策文件有关材料时,需一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包含多元化解读)。无解读方案、解读材料的,县政府办公室将不予收文、不予办理。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检自查,举一反三,及时整改;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杜绝严重表述错误、栏目不更新等问题反复发生。涉及的有关单位于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前将书面检查(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纸质版1份和电子文档)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年度政务公开考评时将按有关要求扣除相应分数。下一步,按照县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复查,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依然突出的单位,将进行全县通报,同时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1.2023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存在问题

2.2023年第二季度政务新媒体存在问题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1日

(此件删减公开)

附件1

2023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存在问题

序号

单位名称

存在问题

1

昌宁县民宗局

将党的二十大表述错误

2

昌宁县财政局

将“县委、县政府”表述错误

3

昌宁县大田坝镇

将“法治意识”表述错误

附件2

2023年第二季度政务新媒体存在问题

序号

政务新媒体名称

存在问题

1

“昌宁三农发布”微信公众号

更新不及时

2

昌宁双拥

先开设后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