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20230922-00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目录 | 发布日期 | 2023-09-22 |
文号 | 浏览量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
1 | 机构信 息 | 基本信息 | 企事业单位性质 、规模、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办公地址、营业场所、联系方式、相关服务等信息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 、供气 、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的通知 建城规〔 2021 〕4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 日 内予以公开 。有限期限内长期公开。 | 政府网站、企业微信公众号 | √ | √ | ||
2 | 领导简介及分工 | 企事业单位领导姓名,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等。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 、供气 、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的通知 建城规〔 2021 〕4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 日 内予以公开 。有限期限内长期公开。 | 政府网站、企业微信公众号 | √ | √ | |||
3 | 服务信息 | 费用清单及依据 | 燃气销售价格, 维修及相关服务价格标准, 有关收费依据;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 、供气 、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的通知 建城规〔 2021 〕4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 日 内予以公开 。有限期限内长期公开。 | 政府网站、企业微信公众号 | √ | √ | ||
4 | 办事指南 | 用气申请、过户 、销户等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 、供气 、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的通知 建城规〔 2021 〕4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 日 内予以公开 。有限期限内长期公开。 | 政府网站、企业微信公众号 | √ | √ | |||
5 | 服务范围及办事渠道 | 供气服务范围, 燃气缴费、维修及相关服务办理程序 、线上线下办理渠道 、 时限、 网点设置、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 、供气 、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的通知 建城规〔 2021 〕4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 日 内予以公开 。有限期限内长期公开。 | 政府网站、企业微信公众号 | √ | √ |
6 | 服务信息 | 工作计划 | 计划类施工停气及恢复供气信息、安全检查计划及抄表计划信息;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 、供气 、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的通知 建城规〔 2021 〕4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 日 内予以公开 。有限期限内长期公开。 | 政府网站、企业微信公众号 | √ | √ | ||
7 | 安全信息 | 燃气质量、燃气及燃气设施使用常识和安全风险、隐患信息;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 、供气 、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的通知 建城规〔 2021 〕4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 日 内予以公开 。有限期限内长期公开。 | 政府网站、企业微信公众号 | √ | √ | |||
8 | 服务电话 | 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监督投诉电话。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 、供气 、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的通知 建城规〔 2021 〕4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 日 内予以公开 。有限期限内长期公开。 | 政府网站、企业微信公众号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