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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5-6/20231110-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重大行政决策标准及目录 发布日期 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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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昌宁县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保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一、制定重大改革措施;

二、制定有关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普法等方面的计划、规划;

三、制定全局性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配套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