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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4XP-/2020-0420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耈街乡
公开目录 农业农村政策 发布日期 202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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耈街养殖项目公示

按照《昌宁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昌宁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昌开组〔2020〕4号)文件精神,耈街乡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项目被纳入昌宁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产业发展养殖业项目预扶持范畴,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及扶持 对象公示如下:

1、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建设规模

改扩建年出栏500-999头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1个,采取“规模场+村集体经济+贫困户”带贫减贫模式,带动扶持贫困户16户53人。

(2)建设内容

新建猪舍288平方米、改建猪舍350平方米。

新建隔离舍20平方米。

新建堆粪间20平方米,沉淀池40立方米,化尸池8立方米,排污管道85米。

引进良种母猪45头,其中:扶持贫困户引进良种母猪8头(规模场代养);扶持规模化养殖场良种母猪引进37头。

购置生猪养殖配套设备9套,其中:产床4套、保育栏4套、消毒设备1套。

2、项目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1)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44万元,其中:猪舍改扩建21.4万元、隔离舍1万元、粪污处理设施建设5.1万元、良种引进13.62万元、购置标准化养殖设备2.68万元、项目管理费0.2万元。

(2)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44万元,申请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0万元,占总投资45.5%;规模场自筹24万元,占总投资54.5%。重点支持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猪舍改扩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良种引进。

3、项目建设年限

项目实施期限2020年4月~2020年11月,即:建设期限为8个月。

4、项目效益

(1)经济效益

通过项目扶持,扩建后的1个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标准化设施设备装备及饲养管理水平将得到明显提升。昌宁县耈街乡彝佳养殖场年出栏商品肉猪约500头以上,可实现销售收入100万元,利润10.5万元。

(2)扶贫效益

项目通过“规模场+村集体经济+贫困户”带贫减贫模式,每年可带动1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53人年增收1.52万元,户均增收950元,5年增收达7.6万元。

5、公示期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即2020年4月20日—2020年4月29日。监督电话:0875--7814208(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特此公示。

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