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4XP/20231008-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耈街乡 |
公开目录 | 公共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3-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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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双节刚刚过去,耈街司法所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人群,落实“四同步”举措,切实做好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确保社区矫正领域安全稳定,为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氛围。
集中学习与法律法规宣传同步开展。节前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学习,重点宣讲《民法典》《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反有组织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增强法律意识,自觉知法、学法、懂法、守法;同时结合《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的相关条款,重申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规定和纪律要求,告诫社区矫正对象在亚运会、中秋、国庆期间要严格遵守法律和社区矫正日常管理规定,自觉遵守报告、外出、会客等管理规定,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自我约束,服从管理,坚决杜绝违纪违法及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发生。
个别谈话与安全警示教育同步开展。结合实际对部分严管、高风险及存在矛盾纠纷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个别谈话教育。谈话教育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与社区矫正对象面对面沟通,详细了解社区矫正对象近期的思想、家庭、生活、工作等情况,结合警示教育案例,与社区矫正对象算清“自由账”“家庭账”“亲情账”和“经济账”,督促社区矫正对象进一步提高思想觉悟和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摆脱不良思想与行为恶习,建立良好道德品质,增强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和回归社会的积极性。
实地查访与矛盾纠纷排查同步开展。节前开展一轮社区矫正对象实地查访,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社区矫正对象所在村(社区)及家中,详细询问其近期生活、生产状况、身体状况以及所面临的困难问题,着重掌握其家庭情况有无重大变故、思想状况是否稳定、有无矛盾纠纷及风险隐患等情况,在走访过程中对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再次强调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并要求严格遵守,督促家属及村(社区)切实履行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职责,配合司法所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强化监管与信息化核查同步开展。节日期间,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增加监管频次,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动态。同时,将在管的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推送到乡综治办、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借助派出所信息手段,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轨迹开展信息化核查,严防社区矫正对象在节日期间出现擅自离开辖区、不假外出等违规行为。
双节期间,耈街乡社区矫正领域总体安全稳定,无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不假外出、重新违法犯罪等情况发生。(供稿:朱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