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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4XP-/2021-1221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耈街乡
公开目录 生态环境 发布日期 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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耈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对耈街集镇开展街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告知书

各位经营户、广大人民群众:

为进一步加强耈街乡生态环境保护和美丽乡村建设,提升耈街乡集镇整体形象,经乡党委、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长期深入开展集镇集中整治活动。

(一)环境卫生整治。

1.摊位整治:重点整治流动摊点和固定摊点,规范摊位管理。

(1)坚决取消耈酒宾馆路口的水果摊、豆粉摊、小零食摊、烧烤摊、广告牌;

(2)流动和外来小商贩在耈街农贸市场北边摆摊;

(3)自家商铺外的人行道不准占道摆摊;

(4)各种竹编器具、药材、农家果蔬等全部进农贸市场售卖;

(5)涉及屠宰牛的食馆集中到吴家寨综合交易市场进行(在最下边第一台的靠里面,自带宰牛工具)。

2.卫生整治:彻底清理集镇区内主次干道、大小道路、绿化带等重点区域的垃圾,确保无裸露垃圾;拆除耈街信用社和耈街民族中学房子中间的中学自建的围墙,新建垃圾收集房,摆放2个垃圾箱;在耈街农贸市场路口右边新建垃圾收集房,摆放2个垃圾箱。

(二)街容街貌整治。

1.对集镇内违规的户外广告牌、条幅及晾衣绳进行集中清理。清理后户外广告牌安放必须到集镇办审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安装广告设施。

2.对绿化带内种植的瓜果、蔬菜、苗木及广告牌进行清理;修复损坏的绿化带和被拆毁的绿化带。

3.对绿化带内侧种植的蔬菜、搁置花盆、建筑物垃圾及其他杂物进行清理。

4.对沿街乱搭乱建的遮阳棚进行清理。2021年12月19日至20日,由商户自行对遮阳棚进行清理和拆除;12月20日至30日,将组织人员对未处理的遮阳棚进行清理和拆除,清理和拆除所造成的损失由商户自行承坦,对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5.对集镇沿街商户乱摆、乱放、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整治。对不适合在主要街道经营猪饲料、农机(摩托车)修理的商户,令其限期搬迁到指定场所进行经营。同时,积极引导商户规范经营,做到污水不乱排、摊位不乱摆、杂物不乱放。

6.对集镇道路交通秩序进行全面整治。规范集镇车辆摆放,做到车辆停放井然有序,不占道,停放在规定位置。

集镇是我家,美化靠大家!请广大居民理解、支持、配合,积极参与集镇环境综合整治,为建设文明耈街、幸福耈街贡献自己的力量!

特此告知。

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