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4XP-/2021-073000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耈街乡 |
公开目录 | 养老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
文号 | 浏览量 |
项目名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办理
办理依据:《昌宁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流程》
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接件—审查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申请条件:1.参保人死亡;
2.参保人改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享受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等其他社会性养老保险待遇;
4.出国(境)定居丧失中国国籍
5.其他。
申报材料:一、参保人死亡退款或者办理丧葬补贴需交材料
1.注销证明(耈街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
2.注销登记表1份;
3.申请;
4.证明;
5.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6.继承人卡或者一折通复印件1份。
二、参保人改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款需交材料
1.证明(县城镇职工居民保险局出具的参保证明);
2.注销登记表1份(村委会申报意见栏填写“经审查无误,同意上报”,加盖村委会公章,申请人必须签字按手印,原因在“其他”栏填写“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3.申请;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5.本人银行卡或者一折通复印件1份;
三、参保人变为财政供养人员退款所需材料
1.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
2.注销登记表1份(村委会申报意见栏填写“经审查无误,同意上报”,加盖村委会公章,申请人必须签字按手印,原因在“其他”栏填写“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3.申请;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5.本人银行卡或一折通复印件1份。
收费标准: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