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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4XP-/2021-0730008 发布机构 昌宁县耈街乡
公开目录 养老服务 发布日期 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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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办理

项目名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办理

办理依据:《昌宁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流程》

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接件—审查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申请条件:1.参保人死亡;

2.参保人改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享受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等其他社会性养老保险待遇;

4.出国(境)定居丧失中国国籍

5.其他。

申报材料:一、参保人死亡退款或者办理丧葬补贴需交材料

1.注销证明(耈街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

2.注销登记表1份;

3.申请;

4.证明;

5.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6.继承人卡或者一折通复印件1份。

二、参保人改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款需交材料

1.证明(县城镇职工居民保险局出具的参保证明);

2.注销登记表1份(村委会申报意见栏填写“经审查无误,同意上报”,加盖村委会公章,申请人必须签字按手印,原因在“其他”栏填写“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3.申请;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5.本人银行卡或者一折通复印件1份;

三、参保人变为财政供养人员退款所需材料

1.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

2.注销登记表1份(村委会申报意见栏填写“经审查无误,同意上报”,加盖村委会公章,申请人必须签字按手印,原因在“其他”栏填写“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3.申请;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5.本人银行卡或一折通复印件1份。

收费标准: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