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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4XP-/2022-0415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耈街乡
公开目录 农村危房改造 发布日期 202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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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昌宁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昌宁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昌住建发〔2022〕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提高全县农房抗震防灾能力,加快推进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现将《昌宁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13日

昌宁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村〔2020〕46号)及《关于印发保山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建发〔2021〕77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昌宁县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总体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

(一)群众为主,政府帮扶。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坚持尊重农户意愿,以农户自主建设为主,政府给予技术帮扶指导并对建设有困难的农户给予部分资金支持。

(二)因地制宜,坚持标准。结合当地抗震设防烈度和民居住房结构样式、农户经济承受能力等实际,采取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方式开展改造建设,既不拔高建设标准导致农户建房负担过重,又要妥善解决农房不抗震、不安全的问题。

(三)聚焦重点,稳步推进。优先保障贫困农户基本住房安全,科学合理编制改造计划,做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目标任务

2022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57户,完成农房抗震改造15户,达到安全稳固、抗震设防的基本要求。

四、工作内容

(一)改造对象和范围

1.优先解决农村危房改造大排查工作中发现6类重点对象动态新增危房,确保全面完成改造达到入住条件,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2.各乡镇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时,改造对象房屋须经县住建局按照《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技术指南(修订)2018》指导要求认定为C、D级的农房;农户按照《云南省农村危房修缮加固技术指南(修订)2018》指导要求建设并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可以纳入补助范畴。

3.因受自然灾害、房屋达到正常使用年限后不能满足本地抗震设防要求等原因,经农户申请、村组评议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住建局审批后,可实施改造并纳入年度计划范畴内。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得列为改造补助对象:已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扶持且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标准的;一户多宅且有安全住房的;已在县城或其他地方购买商品住房的;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家庭成员有工商营业执照且实际经营的;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拖拉机、三轮车、摩托车除外)的;各类违建或宅基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农房不得纳入改造范围。

(二)补助标准

1.农村危房改造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按照中央下达的户均1.4万元切块下达至各乡镇;乡镇根据改造对象实际情况,编制一户一方案,统筹组织实施,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2.农房抗震改造

农房抗震改造补助对象按照中央下达的户均1.2万元切块下达至各乡镇;乡镇根据改造对象实际情况,编制一户一方案,统筹组织实施,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审批流程。农房抗震改造对象审批流程参照农村危房改造审批流程执行。各乡镇、村组要及时向村民公开计划任务指标、补助标准、对象条件等内容;要督促落实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和相关公示;要加大向群众宣传政策工作力度,确保整个工作流程公开、公平、公正。

(四)改造方式。各乡镇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改造方式,引导农户根据农房认定结果、经济状况和改造意愿等实际情况,科学选择改造方式,根据《云南省农村危房修缮加固技术指南(修订)2018》指南要求,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工作。

(五)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乡镇可帮助农户推荐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开展统建。要细化实施方案,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技术力量培训,协调社会专业机构提供农房抗震鉴定和加固改造服务,同时加强对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的管理。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借助农危改项目成熟的项目运作管理模式,在原机构保障的基础上,工作不停滞,力度不减少,要求不降低,全力做好组织保障和新改造对象的技术保障服务工作,及时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相关事宜。

(二)加快任务进度。各乡镇要科学合理编制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协同推进力度,确保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修缮加固及验收工作,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拆除重建及验收工作。

(三)加强档案管理。农房抗震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改造一户。相关档案按照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一户一档”材料目录要求进行收集整理,各乡镇要做好纸质档案台账资料,做到户档齐全、账实相符,规范管理。

附件:昌宁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任务资金分配表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22年4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