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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4XP-/2020-1213008 发布机构 昌宁县耈街乡
公开目录 农村危房改造 发布日期 202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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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昌宁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百日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昌宁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百日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保山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提升行动方案》(保开组办〔2020〕18号)要求,现将《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百日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百日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20年7月开始,在全省接续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提升行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了《保山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提升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质量,为昌宁县决胜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提供坚强保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要充分认识开展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帮助农村困难群众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的关键之举,出发点和落实点是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遵循。进一步强化问题思维、底线思维,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短板弱项,聚焦脱贫成果巩固提升,聚焦返贫和新增贫困农户住房保障,扎实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全面排查解决存在问题,全力消除疫情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全面巩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果,确保如期高质量实现贫困人口住房安全得到保障。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

二、进一步深化排查工作措施,确保“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

通过几年来的不懈努力,全县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安全已基本得到解决,要聚焦乡村死角,做好联动排查,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和村组干部熟悉村情、了解实情的优势,重点围绕农户房屋场地安全和排水、房屋沉降、承重墙体、柱梁檩屋架、楼梯、屋面等进行排查核实。做好建新拆危工作,确保危房不住人。加强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导致新增危房风险防控和动态处置,发现一户排除危险点、风险点一户。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

三、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各级补助资金清理工作

要及时与财政、住建部门做好对接,开展各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清理核查,加强资金监管。另外,要迅速对历年下达的贷款贴息补助资金进行清理,符合条件的及时兑付到农户。8月底前完成各类资金清理上报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