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4XP-/2021-0902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耈街乡 |
公开目录 | 卫生健康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1-09-02 |
文号 | 浏览量 |
关于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通知》(云卫人口家庭发〔2021〕2号)精神,我省将对《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等规章进行清理废止。现将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对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且不再生育,符合《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申请办证条件,需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请于2021年 12月3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交办证申请及办证所需相关资料进行办理。2021年12月31日后,云南省将不再新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只提供证件遗失补办服务。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