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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4XP/20231018-00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耈街乡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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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担乡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监管等职责。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022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收入情况: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24.00万元,同比增7.00万元,增0.33%。分税种完成情况为:增值税59.00万元,企业所得税1.00万元,个人所得税2.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00万元,印花税1.00万元,车船税45.00万元,烟叶税2009.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6.00万元。

支出情况: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17.00万元,同比增516.00万元,增19.84%。按功能分类支出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37.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7.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2.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8.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00万元,农林水支出2028.00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24.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608.00万元(其中体制补助收入1129.00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74.0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472.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833.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7.00万元,收入总计7059.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17.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942.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0万元,支出总计7059.0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收入情况:完成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20.00万元,同比减374.00万元,减少197.00%。

支出情况: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00万元,同比减374.00万元,减少197.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为: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00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2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0.00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2.2022年工作重点及措施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我们应对新形势、克服新挑战、抢抓新机遇,实现稳步发展的一年。一年来,我们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乡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团结依靠全乡各族人民群众,攻坚破难、逆势奋进、笃行不怠,解决了一批难事,办好了一批实事,干成了一批大事,全乡发展基础、发展条件显著改善,为新时代耈街高质量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2022年,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6.07亿元,同比增长13.0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560.00元,同比增长13.00%;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16.94万元,同比增长0.30%;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56.92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9亿元,占全年1.62亿元任务数的104.00%。

(1)及时发放烤烟种植项目资金

巩固烤烟产业基础地位,切实抓好移栽、管理、收购等生产环节,全乡种植烤烟面积2.23万亩,累计收购烟叶5.10万担;实现均价35.80元/公斤,同比增加2.52元/公斤;实现烟农售烟收入9130.06万元,同比增加642.87万元;实现烟叶税2008.61万元,同比增加141.42万元;实现烟农户均种烟收入6.30万元,同比增加0.98万元。

(2)抓实生态环境治理,及时兑付社保资金

发放天然林、公益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等各类生态保护资金305.00万元。兑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592.91万元,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生存认证3682人,认证率98.32%;兑付各类民政救助资金515.00万余元,受益18841人次;

(3)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增强依法理财意识

一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全年专门向人大代表或人大主席团汇报全镇财政预算、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各1次。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硬化预算约束,实行预算公开,强化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三是进一步规范全口径预算管理、财政专户资金管理、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强化会计信息质量监督,财政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不断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动态监管机制逐步形成。四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压缩一般性支出。2022年,全乡“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同比下降5%以上。五是依法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控制政府性债务增加,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积极筹措资金化解政府债务。六是加强往来款清理,做到往来款核对相符。七是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单位票据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八是会计基础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积极组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国有资产管理、村组“三资”管理、《预算法实施条例》等培训,加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切实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贯穿于工作始终,各预算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更加扎实。九是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采购信息更加公开,采购过程更加规范,采购效率进一步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部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2022年度收入合计411742.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1742.4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2951.54元,增加11.65%,主要原因为2022年工资福利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2022年度支出合计411742.40元。其中:基本支出411742.40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2951.54元,增加11.65%,主要原因为2022年工资福利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1742.4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951.54元,增加11.65%,主要原因为2022年工资福利拨款增加,基本支出也相应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9137.00元,占基本支出的77.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2605.40元,占基本支出的22.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1742.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42951.54元,增加11.65%,主要原因为2022年工资福利拨款增加,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1742.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财政所日常工作运转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00.00元,支出决算为967.00元,完成预算的8.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67.00元,完成预算的8.0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1年增加241.00元,增加33.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41.00元,增加33.2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所严格按照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接待经费报销审批程序,从严控制接待费用支出,切实加强公务接待费的审核报销和使用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但是2022年比上年接待人数多出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967.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96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6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605.4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148.46元,降低16.39%,主要原因为2022年财政所压缩开支,从严控制接待费用支出,导致日常办公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资产总额1,187,609.95元,其中:流动资产275,970.33元,固定资产911639.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971.9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流动资产增加6971.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87609.95

275970.33

911639.62

738506.62



173133.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耈街乡财政所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