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4XP-/2022-1027007 发布机构 昌宁县耈街乡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10-27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办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森林和草原防火,森林、草原和湿地保护,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森林、草原产业管理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在耈街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县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不断规范内部管理,强化为民服务意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森林草原资源管护。一是开展耈街乡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全面清查耈街乡设林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毁林违法行为;二是完成2021年森林督查相关工作,目前已核实、查办国家级疑似违法图斑2个,省级专项行动疑似违法图斑29个,国家级即时监测图斑5个,省级专项行动即时监测图斑10个。三是完成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国家级公益林监测、省级公益林监测、森林资源监测、湿地资源监测等五项工作,目前耈街乡林地面积达29997.5公顷,森林面积达25671.1公顷,森林蓄积达217.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73.14%。

2.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显著,县级考核为98分。

3.加大林地保护管理升级,规划新增国家级(省级)公益林优化任务。一是完成新增国家级公益林新增优化面积规划16109.2亩;二是完成新增省级公益林新增优化面积规划2014.1亩。

4.扎实推进木本油料产业。一是加大核桃抚育及提质增效;二是2021年12月,落实乡党委政府团山核桃抚育现场会议召开要求:2022年2月底,全乡完成核桃抚育4200亩,乡林业中心干部职工分村挂钩到村,配合村、组干部及护林员积极宣传、服务到位指导间密留稀工作开展,截至目前完成核桃间密采伐2560株,1500亩。三是依法统计上报木本油料产业数据。完成核桃产业数据上报统计:2021年全乡核桃种植面积19.8244万亩,产量10.853吨;澳洲坚果种植面积1370亩,产量10.5吨。

5.野保工作扎实开展。一是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服务到位,赔付金额再创历史新高,全乡关广大护林员的努力下,认真开展办理野生动物肇事赔偿案件85起,涉及黑熊、猕猴、豪猪、野猪等野生动物对玉米、核桃、蜂蜜等农产品的损害赔偿,赔付金额达2.52万元,切实维护辖区内群众利益和保护了野生动物合法权益及栖息地生态文明建设,构建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大格局已初步形成。二是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宣传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完成全乡《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告知书》发放和签订5038份,完成扫码7720人,通过有力宣传,非法捕猎野生动物、乱挖乱采野生植物等的违法行为得到遏制,林区治安环境得到提升。

6.强力推进林长制工作。一是完善组织机构。按照县级工作要求,2021年10月积极组建耈街乡林长制工作专班,开展乡林长工作。二是指导11村(社区)完成制定村级林长制方案的制定,明确了村级林长、专管员、网格化管理员责任制及划定责任区。三是完成起草、报审《耈街乡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耈发〔2021〕218))文件,进一步明晰了乡级林长、总督查长、划定了12名乡级林长责任区,乡直及驻耈单位挂村责任,强力推进林长制工作及细化管护责任的落实到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护林防火专用车)。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636,928.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6,928.6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1,409.28元,增加1.82%,主要原因为2021年工会经费纳入部门核算,导致财政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636,928.68元。其中:基本支出636,928.68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增加11,409.28元,增加1.82%,主要原因为2021年工会经费纳入部门核算,导致财政拨款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6,928.6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409.28元,增加1.82%,主要原因为2021年工会经费纳入部门核算,导致财政拨款增加,基本支出相应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19,686.89元,占基本支出的97.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241.79元,占基本支出的2.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6,928.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409.28元,增长1.82%,主要原因为2021年工会经费纳入部门核算,导致财政拨款增加,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6,928.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林业服务中心日常工作运转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2021年林业中心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均纳入乡人民政府核算。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20一致,都为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年林业中心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均纳入乡人民政府核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资产总额564,480.52元,其中,流动资产48,877.00元,固定资产515,603.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963.5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963.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64480.52

48877.00

515603.52

441077.34

74526.1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耈街乡林业服务中心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