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4XP-/2022-102700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耈街乡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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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办农业、渔业、畜牧业、农村能源等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机安全、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管理、水利事务等服务性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粮食生产
一是完成夏粮面积18200亩,产量2999万公斤。完成秋粮25100亩,产量9145万公斤。全年完成粮食面积4.33万亩,产量12144万公斤。二是完成草地贪夜蛾统防统治3000亩次。三是全面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投保面积12313亩,全部为玉米投保面积,有力增强了农民抵御灾害的信心。三是创建烟后大麦绿色高质高效示范样板600亩,大麦品种对比试验两组。四是完成普惠制耕地地理补贴兑付2692000元,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390100元。
2.烤烟生产
2021年全乡种植22400亩烤烟,收购烟叶5.1万担,实现烟叶收购平均价格33.28元/公斤计算,实现烟农售烟总收入8487.218万元,实现烟叶税收1867.188万元。
完成昌宁县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耈街彝族苗族乡烤烟产业)项目资金204万元。
(1)用于膜下小苗3000亩种植补助,补助资金9万元。补助标准30元/亩。
(2)用于大田施用液体有机肥550亩试验补助,补助资金3.3万元。补助标准60元/亩。
(3)用于21370亩烤烟田间病虫害防治补助资金10.685万元。补助标准15元/亩。由耈街乡烤烟服务部统一采购发放药物。
(4)用于解决贪青晚熟补助资金8万元。补助标准40元/亩。由耈街乡烤烟服务部统一采购发放药物。
(5)用于2907.59吨烟用煤补助,补助资金58.1518万元。补助标准200元/吨。
(6)用于1632生物质燃料补助,补助资金32.64万元。补助标准200元/吨。
(7)用于400亩土地深翻补助,补助资金2.4万元,补助标准60元/亩。
(8)用于新建密集烤房1群5座补助,补助资金3万元。补助标准6000元/座。
(9)用于12座老烤房改造补助,补助资金2.4万元。补助标准2000元/座。
(10)用于开展烤烟防雹作业补助资金18.568万元。其中购买炮弹480发,单价306元/发,支付资金14.688万元;支付作业信息服务费1.0万元;支付炮弹运输费1.04万元;支付防雹点防雷检测费0.8万元;支付防雹点安全检测费1.04万元。
(11)新烟区开发道路修复开挖及烟区道路修复保通12.4505千米,支付资金53.8252万元;其中①计划用于栗木村大箐田坝烟区道路新开挖0.5千米,所需资金1.5万元;②计划用于老街子烟区道路新开挖0.3千米,所需资金0.8万元;③计划用于挖沙村河边田坝烟区道路新开挖0.3千米,所需资金0.8万元;④计划用于金马村宝丰寺片区烟区道路新开挖6千米,所需资金48万元;⑤计划用于金马村宝丰寺片区烟区道路修复保通5.4104千米,所需资金2.7052万元。
(12)项目管理费2.03万元
3.农机工作
认真开展农机购机补贴工作。一是2021年全乡共受理购机补贴申请农户206户,打印报送申请表210份,核实补贴机具210台,办理补助资金19.832万元。二是年内协助配合县农机监理站对乡内拖拉机进行了三批次拖拉机年检工作。
4.茶叶生产
全乡共有茶地面积12365亩,其中台地茶3690,古树茶8675亩;实现茶叶总产量41万公斤,总产值1293.4万元。
5.畜牧兽医工作
(1)生产情况。
2021年全乡实现肉类总产9446吨,禽蛋总产100.01吨,牛存栏15683头,出栏7381头。生猪存栏83123头,出栏93212;山绵羊存栏19081只,出栏16625只;家禽存栏75321羽出栏125325羽。
(2)疫病防控
防疫情况。认真做好春、秋两季防疫工作,对全乡11个村(社区)的猪、牛、羊、禽进行口蹄疫疫、蓝耳、猪瘟、禽流感强制免疫。做到全覆盖无漏社漏户现象;全年猪、牛、羊、禽群体免疫密度均达到90%以上,抗体检测合格率均达到70%以上。群体免疫密度抗体合格率均达到上级要求。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情况。一是根据耈街乡实际编制《耈街彝族苗族乡动物重大疫病应急预案》成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二是在全乡范围内开二次非洲猪瘟疫情排查、防堵守卡工作。共计排查农户10000户次,发放张贴宣传单、告知书、明白纸10000余份。三是加大宣传,全民参与。及时召开各层次会议,发放宣传材料,做到宣传不漏人、不留死角,动员群众积级、主动的参与到动物疫病预防防控工作中来。四是组织开展非洲猪瘟采血血样100份;畜禽抗体监测采血样152份,其中猪血采样16头份、羊45只份、牛31头份、鸡60份。布氏杆菌病监测采血样牛300份。
项目实施情况。一是2021年投资100万元新建肉牛规模养殖场一个;二是开展肉牛养殖贷及扩群增量项目,完成犊牛补助核查工作,2021年存栏8头以上能繁母牛养殖户46户,新增犊牛296头,申请补助14.8万元;三是完成政策性保险项目,2021年度完成育肥猪、能繁母猪入保17123头,其中能繁母猪6388头、育肥猪10735头;全年能繁母猪死亡理赔878头赔付资金965800元;育肥猪死亡理657头。基础母牛保险849头;四是开展办理草原牧户信息变更校对,及时发放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资金60.3025万元;五是加大猪品种改良、牛冻改工作,全年共品种改良猪11100窝,牛改良2553头,其中水牛改良327头、肉牛改良2226头;六是。四是组织开展肉牛养殖技术培训,共培训二期110人。
检疫工作。规范检疫工作,开展外运检疫,2021年共进行外运检疫猪24000头。
药物、饲料的市场管理。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对耉街乡范围内的饲料经营户、兽药经营户进行了抽查2次;督促其依法经营,不售假、劣、兽药、饲料;二是认真开展廋肉精监测工作,全年共检测12例;
国家生猪调出大县监测点调查统计上报工作。每月对金马、耈街、团山三个村22个村民小组152户农户进行生猪、牛、羊、禽存出栏动态调查。
6.水利方面工作
(1)水利项目建设情况。
2021年耈街乡共建设三个水利项目。完成新厂马拉等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2)其他水利工作
一是按上级要求认真做好河(湖)长制相关工作;二是认真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对全乡所有饮水消毒设备进行检查。四是做好水质检测工作,根据上级要求送检水样。五是开展人饮排查,对全乡11个村(社区)所有农户进行全面性排查,确保无人饮漏洞。六是协助水务局编制完善耈街乡水利“十四五”规划。七是做好来年水利工程项目预报工作。
7.其他工作
一是完成厕所革命工作。2021年完成户厕建设952座,公厕3座;二是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系统录入工作;三是完成产业帮扶系统录入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1,428,285.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8,285.1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76,908.88元,增加14.14%,主要原因为增人增资及2021年工会经费纳入部门核算,导致财政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1,428,285.10元。其中:基本支出1,428,285.10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增加176,908.88元,增加1.82%,主要原因为2021年工会经费纳入部门核算,导致财政拨款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28,285.1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409.28元,增加14.14%,主要原因为增人增资及2021年工会经费纳入部门核算,导致财政拨款增加,基本支出相应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77,305.58元,占基本支出的96.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979.52元,占基本支出的3.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8,285.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76,908.88元,增长14.14%,主要原因为增人增资及2021年工会经费纳入部门核算,导致财政拨款增加,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28,285.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日常工作运转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2021年农业中心的无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纳入乡人民政府核算。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20一致,都为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年农业中心的无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纳入乡人民政府核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17,209.14元,其中,流动资产45,500.00元,固定资产71,709.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370.1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530.10元,流动资产减少2184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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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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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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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17209.14 |
45500.00 |
71709.14 |
10280.39 |
61428.15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耈街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