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4XP-/2022-1027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耈街乡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10-27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担乡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监管等职责。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021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收入情况: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17万元,同比增279万元,增长15.18%,为年初预算1790万元的118.27%。按税种分类为:增值税36万元,企业所得税1万元,个人所得税1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万元,印花税1万元,土地增值税160万元,车船税34万元,契税15万元,烟叶税1867万元;非税收入1万元。

支出情况: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01万元,同比减819万元,减少23.95%,为年初预算1429万元的182%。按支出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0万元,农林水支出1034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17万元,体制补助收入1129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7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15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438万元,收入总计61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60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2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7万元,支出合计6128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收入情况:完成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394万元,同比增276万元,增长233.90%。

支出情况: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4万元,同比增384万元,增长3840%。按支出功能分类为:城乡社区支出394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39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94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2.2021年工作重点及措施

(1)加大投入,防疫体系织密织牢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多方面积极筹措并投入疫情防控资金33.4万元,保障口罩、消毒液、防护服等防疫物资和体温计、体温枪等防疫设备,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贯彻中央暨省、市、县疫情防控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房租减免等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三是强化常态防控。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主动对接服务,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和扫码、量体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筑牢疫情“防火墙”。

(2)突出重点,六稳六保全面落实

一是守住民生保障底线。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拨付扶贫领域涉农整合项目资金904万元,为支持脱贫攻坚提供财政支持。进一步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力度,全年卫生健康支出60万元。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民政优抚、临时救助等政策,在乡复员、退伍军人,高龄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权益得到保障,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万元。二是守住节能环保红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论述,拨付森林、水源管护资金70万元。三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保市场主体,帮扶企业渡过难关。四是落实惠农利农政策。2021年发放耕地力补贴269万元,5601户;种粮一次性补贴39万元,5602户,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20万元,191户。确保粮食供应和市场稳定。五是有效做好“三保”。遵循“保工资、保基本运转、保基本民生”原则,确保干部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各项民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3)加强征管,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经济增长放缓、“减税降费”后征收空间缩小的严峻形势,以财政发展为目标,巩固产业发展基础,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协税护税意识,严格财税目标责任制,细化工作任务,加强收入征管,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继续坚持把培植壮大支柱产业作为财源建设的着力点,持续巩固烤烟产业发展,做实做细重点财源管控,努力寻找征收新增长点,全力以赴加强征管,超额完成收入327万元。

(4)预算管控,各项资金高效运转

继续实行预算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办法,提高预算的前瞻性、连续性、约束性。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盘活国有资产、处置闲置资产,努力开源节流,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累计争取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767万元,争取各类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458万元,地方可用财力切实增加。完善预算执行分析、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加快预算支出的执行力度,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最大限度的发挥资金绩效。

(5)依法理财,管理水平有效提高

一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全年专门向人大代表或人大主席团汇报全镇财政预算、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各1次。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硬化预算约束,实行预算公开,强化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三是进一步规范全口径预算管理、财政专户资金管理、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强化会计信息质量监督,财政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不断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动态监管机制逐步形成。四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压缩一般性支出。2021年,全镇“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同比下降5%以上。五是依法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控制政府性债务增加,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积极筹措资金化解政府债务。六是加强往来款清理,做到往来款核对相符。七是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单位票据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八是会计基础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积极组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国有资产管理、村组“三资”管理、《预算法实施条例》等培训,加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切实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贯穿于工作始终,各预算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更加扎实。九是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采购信息更加公开,采购过程更加规范,采购效率进一步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2021年度收入合计368,790.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8,790.8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07,238.00元,下降22.53%,主要原因为2021年调出2人,工资福利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2021年度支出合计368,790.86元。其中:基本支出368,790.86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18,434.09元,下降24.31%,主要原因为2021年调出2人,工资福利拨款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8,790.8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7,238.00元,下降22.53%,主要原因为2021年调出2人,工资福利拨款减少,基本支出也相应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8,037.00元,占基本支出的69.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0,753.86元,占基本支出的30.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8,790.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8,434.09元,下降24.31%,主要原因为2021年调出2人,工资福利拨款减少,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8,790.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财政所日常工作运转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000.00元,支出决算为726.00元,完成预算的4.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6.00元,完成预算的4.5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8290.00元,下降91.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290.00元,下降91.9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所严格按照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接待经费报销审批程序,从严控制接待费用支出,切实加强公务接待费的审核报销和使用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726.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72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2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753.8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769.09元,降低18.88%,主要原因为2021年财政所压缩开支,从严控制接待费用支出,导致日常办公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资产总额650,275.49元,其中:流动资产268,998.39元,固定资产381277.1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4742.2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8007.35元,流动资产增加6734.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71平方米,账面原值136554.02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50275.49

268998.39

381277.10

310150.82

71126.2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耈街乡财政所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