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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4XP-/2021-102101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耈街乡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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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办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森林和草原防火,森林、草原和湿地保护,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森林、草原产业管理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林政管理工作。一是认真开展昌宁县集中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按照县林业和草原局要求开展林地、草地、湿地和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目前已核实、查办疑似毁林种茶图斑30个、国家级疑似违法图斑1个,全乡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林地“一张图”为基础,结合上级部门应用遥感技术,建立健全“天上看、地下查”常态化的监督和执法机制,实现全乡森林资源监测、核查、执法“三个全覆盖”目标,扎实推进全乡生态文明建设;二是我乡一共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林政案件8起,收缴林政罚款7751.00元,严管、严查、严抓有效震慑一方,林政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三是开展案件植被恢复情况核查工作,对往年案件中涉及植被恢复的案件进行追溯,督促植被恢复实施共计22个案件。

2.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2020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采取措施得力,工作扎实开展,取得成效:一是粘贴《云南省人民政府2020年森林防火命令》、《保山市人民政府2020年森林防火公告》、《昌宁县人民政府2020年森林防火通告》等共计200余份,发放《森林资源保护手册》8700余份。二是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2次,由乡林业站挂村人员到村级召开会议11次,各村(社区)按要求召开会议,将森林草原防灭火期间各项要求传达到组、到户。三是召开森林防火期护林员宣传培训2次、共计176人次。四是加强“五种人”监管宣传工作,告知其监护人对其严加管理,落实监护人职责,不得存在无监护人监督的情况下私自进入林区和离家外出。五是开展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50场次,出动宣传车150车(次)。六是开展无火清明专项行动,组织乡内30名专业扑火队员驻站集训,时刻准备着应对突发火情,高火险期设立阿度路、旱炉、老鹰岩、城塘、吐唾沫丫口5个临时性防火检查点,出动人员88人,负责轮流对进出车辆和人员进行宣传和检查登记及瞭望工作,并且设立11个流动森林防火检查点,由各村护林员分别值守。七是切实抓好“小手牵大手”宣教活动,乡森林防火指挥所领导到耈街民族中学、耈街中心完小授课2场次,参会师生共计1000余人,所涉学校认真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活动,有力带动全乡学生及家长提高防火意识,增强责任意识。八是2020年全乡一共查处违规野外用火24起,本着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的原则,对野外用火严格管理,取得良好成效。

3.泡核桃产业有关工作。2020年耈街乡严格按照《昌宁县核桃产业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县核桃间密补稀工程的通知》(昌核组〔2019〕1号)通知要求开展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11个村(社区)的示范样板规划及总的工程建设规划,目前正严格按照“1年试点,2年铺开,3年全覆盖”的进度要求实施“间密补稀”工程,全乡共计召在11个村(社区)召开现场会11场次,3680亩示范样板区核桃间密补稀工作已全面完成。

4.湿地保护工作。完成全乡湿地规划1019.6公顷,目前已分村划拨全乡88名护林员进行管理巡护。

5.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认真开展《昌宁县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2020年专项行动》,一是强化监督管理,切实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耈街乡林区面积广,管护难度大,根据此次专项行动有关工作要求,共计派出护林员开展巡护2万人次,目前尚未发现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二是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目前联合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打击非法猎捕、运输、贩卖、食用野生动物专项行动”、“整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各1次,形成合力,共同保护耈街野生动植物资源。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目前结合村社区共召开宣传会议176场次,涉及全乡175个村民小组,发放宣传材料共计6000余份,播放宣传音频100余次,对集镇餐饮企业开展宣传教育19次,在全乡形成强大的正面宣传舆论氛围。四是认真开展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放归豪猪682只、果子狸218只、无害化处理毫猪4只,共补偿82.45万元。五是认真开展古树名木挂牌工作,共挂牌49棵,切实加强辖区内名木古树保护。六是办理野生动物肇事赔偿案件88起,切实保护辖区群众利益。

6.兑现林业项目资金情况。一是完成国家级生态公益林面积101770亩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1017700.00元,2856户。二是完成天然林面积139899亩的林权所有者补偿资金发放1398990.00元,3917户。兑现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4000亩第二批资金1200000.00元,647户。

7.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完成全乡2019年度新一轮5000亩退耕还林。

8.林地征占用规划。一是完成打平村千亿斤粮项目林地征占用手续办理和打平村乡村道路林地征占用手续。二是完成金马村万亩杜鹃林规划及其涉及森林防火通道规划、审批手续。

9.国家级公益林调整工作。对团山村跨行下区处的国家级公益林地进行调整,调整面积为68.2亩。

10.省级公益林工作。全乡规划3074亩省级公益林,涉及土皮太、打平、阿水、栗木共四个村。

11.其它工作。一是积极配合乡党委政府安排各项工作,以及林业草原局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二是认真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确保不脱全乡脱贫攻坚工作后腿。三是配合做好全乡烤烟生产工作。四是疫情期间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乡人民政府调度,安排人员参加乡人民政府卡点值守等工作。五是完成林业中心厕所、厨房改造及新建洗澡间建设工程,投资3.118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护林防火专用车)。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625519.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5519.4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5276.90元,增长2.5%,主要原因为2020年涉及在职人员增资,导致刚性支出增加,所以收入也调增。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625519.40元。其中:基本支出625519.40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5611.90元,增长2.56%,主要原因为2020年涉及在职人员增资,导致刚性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5519.4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611.90元,增2.56%,主要原因为2020年涉及在职人员增资,导致刚性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77%;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5519.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5611.90元,增长2.56%,主要原因为2020年涉及在职人员增资,导致刚性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5519.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林业服务中心日常工作运转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2020年林业中心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均纳入乡人民政府核算。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9年一致,都为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2019年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573444.04元,其中,流动资产48877.00 元,固定资产524567.04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181.2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0181.2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73444.04

48877.00

524567.04

460744.02

 

 

63823.0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耈街乡林业服务中心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表1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11)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耈街乡林业服务中心2020年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