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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4XP/20240322-00012 发布机构 昌宁县耈街乡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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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承办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森林和草原防火,森林、草原和湿地保护,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森林、草原产业管理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属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上级主管部门为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1.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发放《昌宁县2023年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手册》8000份,粘贴《云南省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保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昌宁县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等共计244份,宣传材料2000份,防火围腰(袋子)1250个。二是高火险期设立县级卡点2个,乡级卡点11个,出动人员88人,负责对进出车辆和人员进行宣传和检查扫码登记,发放宣传资料,登记进山人员500余人次,宣传达2万余人次。三是切实抓好五个一工程,开展“小手牵大手”宣教活动,中小学校上课73个课时、黑板报34期、公开信2167封、作业本150本、作文139篇,有力带动全乡学生及家长防火意识,增强责任意识。四是从进入防火期,每天利用广播、音响在重点路段和集镇播放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及法律法规。五是利用网络平台(苗岭彝乡公众号)宣传信息5篇。六是“网络式”宣传,鼎力扩大宣传领域。网络具有传播速度快、涉及人群多、覆盖广的特点。制作宣传小视频,充分利用微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优势,在重点时段发布倡导安全用火。在广播电台播放森林草原防火温馨提示,向全乡广大人民群众普及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知识。防火工作不留死角、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耈街乡提高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联防责任,确保万无一失。责任落到人头,从细节入手,做到“打早、打小、打了”。2023年,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状287份、承诺书5513份、联防协议11份。

3.疏堵结合,管死火源。一是依法审批群众农事生产用火,2月28前全乡共审批农事生产用火155份。二是规范野外用火行为。结合乡情、村情、林情,依法依规制定准烧与不准烧的相关规定和措施,在高火险期内严禁用火,对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三是切实加大对野外违规用火的责任追究力度,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必究、违规必处”,2023年乡一共查处违规野外用火6起(村规民约处罚),罚款4400.00元。

4.队伍建设,夯实力量。耈街乡加强林业队伍建设,配强防火专(兼)职人员。林业服务中心做好春节前宣传、检查、巡查处置违规用火等灾前防范工作。一是加强专业扑火队伍建设,成立了以 16人的标准组建季节性专业扑火队,保障野外违规用火治理专项行动、及时扑灭初发火等工作的人力基础。二是组建落实乡级 30 人、村级 15 人的应急扑火队,按照有林地的每个村民小组配备 1 名护林人员的标准,签订管护责任,增加巡山护林力量,对所有林地实施网格化管理,全面建成覆盖全乡森林草原的巡山护林体系,实现“组组有人管、山山有人防”。

5.盯紧重点,筑牢“防火墙”。耈街乡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原则,不断提高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针对性,多举措筑牢森林“防火墙”。一是春节、清明、五一和国家、省、市、县重要会议等重点时段,加大检查排查和巡护力度。二是重点部位(金马利东山红花岭)重点研究、重点部署、严防死守,坚决做到“不冒烟”。三是做好“五种人”和无自控能力的老人、小孩等重点人群的管控,明确监护人员,落实监护责任,共落实监护责任人118人,签订责任书118份,做到责任、措施到人。四是做好进山旅游登山人员、施工人员等重点群体的管控,防止在林区或者林缘地带违规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6.督促检查,补齐短板。切实通过督促检查,确保思想认识、领导责任、经费保障、应急力量、工作措施、问责处理“六到位”,做到真督查、真整改。根据工作时间节点,乡纪委、乡林业服务中心牵头,围绕年度工作部署安排、预防措施、扑火准备、高火险期工作开展、清明节工作措施等,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集中督查共2次,督促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及时补齐短板。

7.排查整治,消除隐患。耈街乡因地制宜在11个村、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开展排查,共排查出林区内部分居民点、垃圾焚烧池、坟墓、寺庙、庄房等存在森林草原火灾隐患11处,发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11份,已整改11处,其余的长期推进。

8.全额投保,化解风险。有效化解森林火灾风险,维护广大林权所有者切身利益,森林火灾保险工作有序开展。2023年,全乡投保面积为21.5579万亩,收缴保费12933.47元,完成率达100%。

9.防火检查站建设。一是组建县(乡)级防火检查站2个,2月20日以来投入护林员值守140人(次)投入建设资金约1.2万元。二是完成组建村级防火检查站11个,3月1日以来投入护林员值守60人(次)。

(二)生态资源保护

1.培训及宣传工作。一是举办耈街乡护林员生态资源资源管护责任区保护培训4期,培训护林员88人(次)。二是2月10日—20日围绕“湿地修复,刻不容缓”为主题,开展耈街乡2023年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制作展板3套、照片30张、发放湿地宣传材料300余份。三是3月5日,开展耈街乡第十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主题宣传活动。向群众讲解科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新名录500余人,发放各种科普宣传材料500余份。

2.生态资源调查工作。一是开展《耈街乡病虫害枯死松木》调查。二是开展耈街乡主要乡图树种调查工作。三是开展耈街乡竹林面积调查工作。四是开展全乡核桃青皮污染隐患调查工作。

3.违法图斑核查及林政案件工作。一是完成国家即时监测2021(林地)1个和国家林草湿2022年第一期疑似违法图斑耈街乡8个,其中:(国家即时监测2021(林地)和国家林草湿2022年第一期疑似违法图斑2个合并为1个)参与县林草局执法大队查办下已全部查处,查处率100%。其中,查处和整改均到位1个,处于林政罚款3888.00元;不予立案7个。二是核查国家林草湿2022年第二期疑似草原违法图斑耈街乡2个,其中通过举证完成不属于草原范围的不予以立案1个;参与县林业和草原局林草执法大队承办查处开垦草原案件1个,处予没收所得和罚款540.00元。三是完成省级全覆盖2022年第二期疑似违法图斑耈街乡2个,已查处1个,正查处1个,查处率100%,其中,不予立案1个。四是完成省级全覆盖2022第2期(林地)疑似违法图斑3个,其中:查处1个,处罚款19074.00元;不予立案2个。五是完成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到户补偿资金规划6283户。六是完成天然林外业调查、区划工作。在护林员及站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从3月10日开始至5月20日2个多月,完成全乡国土林地起源天然林规划、举证及剔除作业设计工作,共计完成国土天然林中人工林区划633宗、剔除人工林面积222.6002公顷。七是完成国家级生态公益林优化(2023)年耈街乡护林员管护责任区44个,面积115877亩。

4.退化林调查工作。立足全乡森林生态系统现状,综合考虑退化林修复完成能力,坚持循序渐进、由近及远、先易后难的原则,优先将退化严重、亟待修复的林分,特别是公路沿线和江河两岸所及范围的退化林纳入本底数据库。全乡共完成退化林图斑54个,面积3150亩。

5.病虫害防治。开展松材线虫病普查共1106个小班,面积达148216.56亩,完成率达100%。

6.林长制巡林工作。完成安装巡林App24人,乡级巡林达78次,村级林长巡林达132次,完成乡级督察2次。

7.造林工作。完成2.5万株义务植树造林工作。

(三)护林员管理

1.护林员选聘工作。完成护林员选聘6人,耈街乡护林员人数达88人,其中:生态护林员46人。

2.护林员联动管理工作。一是完成生态护林员林长制APP区划管护责任区规划面积312653亩,安装APP数量88个。

3.护林员管护劳务。发放护林员管护劳务费1008216.5元。

(四)林草产业及惠农资金兑付工作

一是参加县林草局完成耈街乡县级核桃低效林改造规划设计3000亩。二是完成耈街乡市级核桃低效林改造3000亩,其中金马村实施200亩,阿干村实施1000亩。三是开展耈街乡退耕还林(2018-2019年度退耕)的核桃造林9000亩保持率调查工作。四是开展2014年退耕还草1200亩的小班地块核查工作及后补资金发放工资。五是完成国家级公益林2021年资金支付1017700元。六是完成天然林停伐2021年资金支付1398990元。七是完成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批资金补助2500000元。

(五)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服务到位,完成野生动物肇事赔偿案件76起,涉及黑熊、猕猴、豪猪、野猪等野生动物对玉米、核桃、蜂蜜等农产品的损害赔偿,赔付金额达2万余元,切实维护辖区内群众利益和保护了野生动物合法权益及栖息地生态文明建设,构建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大格局已初步形成。

(六)木本油料产业。一是加大核桃抚育及提质增效。2023年,全乡共计完成3000亩核桃低效林改造,切实解决密植区核桃植株相互争光争肥、营养生长过盛、结果少的突出问题。二是依法统计上报木本油料产业数据。完成核桃产业数据上报统计:2023年全乡核桃种植面积19.8244万亩,产量10910吨;澳洲坚果种植面积1370亩,产量23吨。

(七)项目工程。完成投资870万元耈街乡引进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耈街乡金马村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大型核桃加工厂房竣工,机械设备安装调试成功,核桃加工从剥皮至烘干及出果(仁)一条龙加工生产线。投资50万元新建耈街乡利东山护林管护站房竣工,投入使用。完成接入铁塔公司“防火宝”高清摄像头视频安装4套,提升护林巡山防控“技防”+“人防”工作效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88,791.6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88,791.6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126,202.00 元,同比减少15.49%,主要原因为:退休1人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88,791.68元,其中:本年收入688,791.6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8,791.6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126,202.00元,同比减少15.49%,主要原因为:退休1人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88,791.6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88,791.68元,其中:基本支出688,791.6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6,202.00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退休1人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688,791.68元,其中:人员经费664,342.90元;公用经费24,448.78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3.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4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慰问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070.27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社会保障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35,817.82元,主要用于配缴乡干部职工失业保险(单位部分);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9,943.70元,主要用于配缴干部职工医疗补助(单位部分);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04.88元,主要用于配缴干部职工伤保险(单位部分);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551,655.01元,用于林业服务中心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4.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2024年用于保障林业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8,791.68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664,342.90元,占基本支出的96.45%;办公费85,00.00元、邮电费2500.00元、水费2,000.00元、差旅费5,000.00元、电费2,000.00元、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4,448.7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55%。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较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万元,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资产总额575,565.61元,其中,流动资产52,707.00元,固定资产522,858.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718.98 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9,998.98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5项,账面原值63,17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