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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4XP-/2023-0201006 发布机构 昌宁县耈街乡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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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编制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经济发展管理工作;根据授权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统筹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应急管理、民族宗教和侨务、老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劳动管理、科普、招商引资、残联等工作。

4.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共设施、房屋土地的建设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

6.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管理,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10.完成上级人民政府和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耈街乡独立核算单位4个,分别是乡人民政府(包括乡民政办),属行政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乡财政所、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林业服务中心属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加快耈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2023年政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五届四次全会、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聚焦省委“3815”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紧扣“乡村振兴”这条发展主线,抓好“云南优质清香型白酒生产基地、滇西优质泡核桃生产加工基地、澜沧江流域区域商贸次中心、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四个定位,全力稳经济、调结构、促发展、强基础、惠民生,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砥砺前行,攻坚克难,凝心聚力推动耈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建议为:农村经济总收入达6.62亿元,增长9%以上;农民可支配收入达15870元,增长9%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定在1850万元以上;现价工业总产值稳定在3557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在1.81亿元以上;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围绕上述发展目标,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1、大抓产业发展,在社会经济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2、大抓协调发展,在乡村振兴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3、大抓绿色发展,在生态宜居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4、大抓共享发展,在民生事业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5、大抓自身发展,在作风效能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下设3个单位,分别是乡财政所、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林业服务中心。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止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9人。在职实有6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545,291.3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545,291.3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1,489,749.12元,同比增长9.90%,主要变动原因有:一是在职人员变动及正常增人增资,工资福利支出有变动;二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商品服务支出有变动。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545,291.35元,其中:本年收入16,545,291.3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545,291.3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1,489,749.12元,同比增长9.90%,主要变动原因有:一是在职人员变动及正常增人增资,工资福利支出有变动;二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商品服务支出有变动。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0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545,291.3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545,291.35元,其中:基本支出16,545,291.35元,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1,489,749.12元,同比增长9.90%,主要变动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及正常增人增资,工资福利支出有变动,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商品服务支出有变动;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16,545,291.35元,其中:人员经费14,127,140.37元;公用经费2,418,150.98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3.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145,380.12元,主要用于乡人大主席团人员经费(即工资)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3,731,416.28元,主要用于乡政府各职能办公室运转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1,379,578.07元,主要用于乡事业单位人员的经费(即工资福利)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345,315.52元,用于财政所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853,662.48元,主要用于乡党委人员、党建工作的基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6,8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6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82,551.90元,主要用于配缴乡机关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保险缴费支出160,000.00元,主要用于配缴乡机关2022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68,988.0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遗属补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22,420.20元,主要用于乡原大队、村公所离职干部、“两案”刑释人员、60年代精减职工定补;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9,447.50元,主要用于配缴乡机关干部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61,141.80元,主要用于配缴国土中心、文管中心、社保中心干部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01,764.95元,主要用于配缴乡机关干部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部分);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775.10元,主要用于配缴乡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失业保险(单位部分);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机构1,843,290.15万元,用于农业中心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病虫害控制81,900.00元,主要用于村畜牧兽医人员补助的基本支出;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801985.68万元,用于林业中心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4,634,273.60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及半供养人员岗位补贴、村(社区)基本运行工作经费。

4.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9,027,958.57元,其中基本工资2,451,216.00元,津贴补贴1,984,068.00元,奖金540,268.00元,绩效工资2,027,997.3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61,047.90元,职业年金缴费160,000.0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465,493.3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1,764.9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103.06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808,150.98元,其中办公费1,471,000.00元,水费25,000.00元;电费52,000.00元,邮电费73,000.00元,差旅费53,000.00元,维修(护)费20,000.00元,培训费30,000.00元,公务接待费137,000.00元,劳务费52,000.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90,000.00元,工会经费117,750.9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000.00元,其他交通费255,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400.00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09,181.8万元,其中生活补助4,704,085.80元,医疗费补助5,096.00元。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3,2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9,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元,下降1.8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较上年没有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7,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元,下降3.5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0次,共计接待1600人次。

主要是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逐年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2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较上年没有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耈街乡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2302135.47元,比上年预算减32864.53元,同比减1.41%,占基本支出的13.91%,主要是2023年严格控日常公用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资产总额199,894,640.07元,其中,流动资产14,723,305.55元,固定资产184,552,717.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18,616.8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5,910,106.5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7,674,462.0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报废车辆1辆,账面原值89,800.00元;上级无偿划拨车1辆,账面原值81,145.64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51000.00元,其中出租资产165.3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5100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