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4XP-/2023-0201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耈街乡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3-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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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耈街乡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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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昌宁县耈街乡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昌宁县耈街乡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2023年昌宁县耈街乡林业服务中心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承办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森林和草原防火,森林、草原和湿地保护,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森林、草原产业管理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属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为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耈街乡林业工作站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林业和草原局的业务指导下,我中心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为总抓手,围绕打造绿水青山美丽耈街和促进耈街经济发展的目标,将林业建设与农民增收、改善生态、打造和谐林区结合起来,坚持绿化造林、森林防火、林政管理和常规工作同谋划、同部署,现对2022年工作总结如下。
1、林政管理工作。2022年,一共查处违法占用林政案件2起,收缴林政罚款6425.00元。
2、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一是发放《昌宁县2022年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手册》8000份,粘贴《云南省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保山市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昌宁县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等共计30份,宣传材料1270份,防火围腰(袋子)1200个。
二是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耈街乡提高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联防责任,确保万无一失。责任落到人头,从细节入手,做到“打早、打小、打了”。2022年,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状523份、承诺书702份、联防协议11份。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力量。耈街乡加强林业队伍建设,配强防火专(兼)职人员。林业服务中心做好春节前宣传、检查、巡查处置违规用火等灾前防范工作。一是加强专业扑火队伍建设,成立了以20 人的标准组建季节性专业扑火队,保障野外违规用火治理专项行动、及时扑灭初发火等工作的人力基础。二是组建落实乡级 30 人、村级 15 人的应急扑火队,按照有林地的每个村民小组配备 1 名护林人员的标准,签订管护责任,增加巡山护林力量,对所有林地实施网格化管理,全面建成覆盖全乡森林草原的巡山护林体系,实现“组组有人管、山山有人防”。三是强化森林管护人员的管理,对出勤不足、管护四至不清,管护责任不落实的护林员解聘。四是要按照“实战需要什么就教什么”的原则,于1月22日开展全乡扑火队培训工作,层层把好人员素质关、扑火安全关、能力提升关,特别是要把新进人员、一线林火管理人员、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和乡村防火人员培训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强化扑火安全,全面打牢安全用火、扑火、避火基础。
3、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持续坚持“管绿、护绿、增绿、活绿”并重,扎实深入推进林长制,在保护好大美耈街绿水青山的同时,努力让绿水青山焕发出巨大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使广大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绿色福祉和生态福祉。全中心提高站位、把握方向,攻坚克难,全力突破瓶颈制约,不断强化林业资源管理,加大林长制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完成林长制乡级会议制度的制定、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乡级林长巡林方案及巡林工作的通知等4个专项工作;二是组建乡级林长及村级林长23名,其中乡级林长12名、村级林长11名;三是完成乡级总林长、分管林业林长完成2、3、4月巡山个1次,5、6月巡山个2次;四是完成乡村林长和护林员管护责任区划231个责任区、规划巡护面积311864亩;五是完成县级林长公示牌1牌的公示及乡级林长公示牌制定11块计划月底分村完成公示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14,993.6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14,993.6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164,989.38元,同比增长25.38%,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今年新增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卫生健康支出预算公开科目(往年在乡人民政府部门公开)。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14,993.68元,其中:本年收入814,993.6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164,989.38元,同比增长25.38%,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今年新增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卫生健康支出预算公开科目(往年在乡人民政府部门公开)。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0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14,993.6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14,993.68元,其中:基本支出814,993.68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164,989.38元,同比增长25.38%,,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今年新增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卫生健康支出预算公开科目(往年在乡人民政府部门公开);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元,其中:人员经费786,680.24元;公用经费28,313.4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3.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023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3,008.00元,用于支付遗属补助;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801985.68万元,用于林业中心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4.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2023年用于保障林业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4,993.68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786,680.24元,占基本支出的96.5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8,313.4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47%。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资产总额615,284.59元,其中,流动资产52,427.00元,固定资产562,857.5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911.6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6,361.6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96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本年因疫情免收房租)。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昌宁县耈街乡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昌宁县耈街乡林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