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4XP-/2023-0201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耈街乡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3-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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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耈街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昌宁县耈街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昌宁县耈街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2023年昌宁县耈街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承办农业、渔业、畜牧业、农村能源等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机安全、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管理、水利事务等服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属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为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工作站和水务工作站组成。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耈街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在乡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各业务主管部门的帮助支持及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农业中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1、烤烟生产
2022年,全乡共11个村(社区)、151个村民小组、1447户农户种烟,比2021年减少147户。指令性种植烤烟面积21320亩,实际种植面积22336亩,计划收购烟叶5.1万担,实际收购烟叶5.1万但;预计实现农业产值8415万元以上,实际完成9130.05万元;预计实现烟叶税1850万元以上,实际完成2008.612万元。户均收入6.305万元。其中项目覆盖11个脱贫村(社区)、135个村民小组、334户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1438人,种植4407亩烤烟。完成昌宁县耈街乡2022烤烟项目资金204万元项目实施方案申报及项目实施。
2、粮食安全工作
一是完成夏粮面积18300亩,产量318.82万公斤。完成秋粮24200亩,产量905万公斤。全年完成粮食面积4.25万亩,产量1223.82万公斤。
3、国家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三批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一批次均已按发放时限要求发放到农户。其中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三批次106.368901万元,涉及农户5650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97.476911万元,涉及农户5538户。
4、2023年工作重点
(1)持续做好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加强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继续做好土地确权后续、矛盾纠纷调处、数据交汇等工作。
(3)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确保农资安全。协助县农业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种子管理站等部门进一步开展农资、兽药、种子等打假活动,全面整顿规范农资、兽药、饲料、种子市场,对农业违法案件协助追查到底。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剧毒农药专项整治力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4)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动物防疫工作;非洲猪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防控以及农业、畜牧保险投保统计上报等相关业务;农业、畜牧项目储备,实施监管;继续做好农业、畜牧科技推广、试验示范等工作。
(5)做好全乡水利工程项目、水库监督管理、用水服务协会、专业合作社规范建设、汛期汛情监测以及山洪预警预报、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
(6)积极主动参与全乡中心工作,努力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7)加强中心干部职工党风廉政教育,业务技能培训、学习,努力提高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扎实有效开展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60,246.1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60,246.1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376,208.84元,同比增长25.35%,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今年新增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卫生健康支出预算公开科目(往年在乡人民政府部门公开)。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60,246.15元,其中:本年收入1,860,246.1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376,208.84元,同比增长25.35%,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今年新增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卫生健康支出预算公开科目(往年在乡人民政府部门公开)。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0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60,246.1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60,246.15元,其中:基本支出1,860,246.15元,与上年对比,增376,208.84元,同比增长25.35%,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增资,今年新增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卫生健康支出预算公开科目(往年在乡人民政府部门公开),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元,其中:人员经费1,795,083.60元;公用经费65,162.55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3.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023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6,956.00元,用于支付遗属补助;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机构1,843,290.15万元,用于农业中心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4.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2023年用于保障农业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60,246.15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795,083.60元,占基本支出的96.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65,162.5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5%。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03,553.64元,其中,流动资产51,680.00元,固定资产51,873.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655.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835.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昌宁县耈街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昌宁县耈街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