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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4XP-/2023-0201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耈街乡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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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承担乡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监管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上级主管部门为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收入情况: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24万元,为年初预算1810万元的117.35%,超收314万元。按税种分类为:增值税59万元,企业所得税1万元,个人所得税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万元,印花税1万元,车船税45万元,烟叶税2009万元;非税收入6万元。

支出情况:完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17万元,同比增536万元,增长20.61%,为年初预算1506万元的208.3%。按支出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万元,农林水支出2028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24万元,体制补助收入1129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74万元,税收超收补助1万元,本级补助16万元,上年专款结转180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48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33万元,财力性借款179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6万元,收入总计705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311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942万元,支出合计7059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2、2022年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22年,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认真贯彻县委、县人民政府决策部署,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落实乡人大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要求,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发挥稳定经济的关键作用,同时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有力维护耈街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1)扬移山精神,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经济增长放缓、“减税降费”后征收空间缩小的严峻形势,耈街财政所迎难而上,充分发扬愚公移山坚韧不拔的精神,以财政发展为目标,巩固产业发展基础,严格财税目标责任制,细化工作任务,加强收入征管,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一方面,继续坚持把培植壮大支柱产业作为财源建设的着力点,持续巩固烤烟产业发展,做实做细重点财源管控,努力寻找征收新增长点;另一方面,与税务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摸排,摸清税源底数,确保应纳税企业全部纳入税源管理,同时加大欠税清理力度,税源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2022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24万元,超额完成任务314万元。

(2)下绣花功夫,六稳六保全面落实

结合耈街乡实际,全面分析资金保障存在的困难问题,下足绣花功夫,多措并举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一是筑牢疫情防控体系。深入贯彻中央暨省、市、县疫情防控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落实减税降费等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多方面积极筹措并投入疫情防控资金16万元,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主动对接服务,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和扫码、量体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筑牢疫情“防火墙”。二是守住民生保障底线。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拨付扶贫领域涉农整合项目资金1292万元,为支持乡村振兴和烤烟发展提供坚强财力保障。进一步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力度,全年卫生健康支出达132万元。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民政优抚、临时救助等政策,在乡复员、退伍军人,高龄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权益得到保障,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达356万元。按时足额兑付耕地力补贴、种粮一次性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资金,助力农业产业健康发展。三是坚守节能环保红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论述,拨付自然生态保护、森林、水源管护资金110万元,对生态功能保障、环境质量安全和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提供有力资金保障,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四是有效做好“三保”。遵循“保工资、保基本运转、保基本民生”原则,确保干部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各项民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3)做匠心管理,管理水平有效提高

一是加强预算管控。继续实行预算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办法,提高预算的前瞻性、连续性、约束性。进一步规范全口径预算管理、财政专户资金管理、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强化会计信息质量监督,财政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完善预算执行分析、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加快预算支出的执行力度,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动态监管机制逐步形成。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盘活国有资产、处置闲置资产,努力开源节流,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二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全年专门向人大代表或人大主席团汇报全乡财政预算、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各1次。三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压缩一般性支出。2022年,全乡“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同比下降5%以上。四是依法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控制政府性债务增加,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积极筹措资金化解政府债务。五是加强往来款清理,做到往来款核对相符。六是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单位票据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七是会计基础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积极组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国有资产管理、村组“三资”管理、《预算法实施条例》等培训,加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切实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贯穿于工作始终,各预算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更加扎实。八是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采购信息更加公开,采购过程更加规范,采购效率进一步提高。

2022年,耈街乡财政所紧紧围绕乡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以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全面贯彻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要求,财政收支实现平稳运行,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2023年,我们将继续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严格执行《预算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依法依规理财,全面提高预算的严肃性、完整性、科学性、透明性,努力为全乡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提供财力支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在职实有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45315.5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5315.5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45421.62元,同比增长15.15%,主要原因为本单位今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45315.52元,其中:本年收入入345315.5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入345315.5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45421.62元,同比增长15.15%,主要原因为本单位今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0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45315.5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45315.52元,其中:基本支出345315.52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45421.62元,同比增长15.15%,主要原因为本单位今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元,其中:人员经费223576.00元;公用经费121739.52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3.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023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345,315.52元,用于财政所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4.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2023年用于保障财政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5315.52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223576.00元,占基本支出的64.75%;办公费53000.00元、邮电费8000.00元、水电费5000.00元、差旅费5000.00元、劳务费22000.00元、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121,739.5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5.25%。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元,下降41.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000.00元,减少5000.00元,下降41.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7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万元,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资产总额626,404.03元,其中,流动资产275,970.33元,固定资产350,433.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871.4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843.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51000.00元,其中出租资产69.3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5100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