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4XP-/2023-0201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耈街乡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3-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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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编制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经济发展管理工作;根据授权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统筹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应急管理、民族宗教和侨务、老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劳动管理、科普、招商引资、残联等工作。
4.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共设施、房屋土地的建设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
6.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管理,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10.完成上级人民政府和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属于行政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聚焦打造“云南优质清香型白酒生产基地、滇西优质泡核桃生产加工基地、澜沧江流域区域商贸次中心、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四个定位,抓好党建促产业振兴、乡村治理、民族团结、人才聚合、示范创建五项工作,带领全乡党员干部群众抓实“一片叶、一个果、一瓶酒、一件衣、一条路、一座山”六大工程。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以建设“沧江明珠,大美耈街”为目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走出一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路子。2022年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为:农村经济总收入达5.9亿元,增长10%以上;农民可支配收入达14173元,增长10%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定在1810万元以上;现价工业总产值达3557万元;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在1.62亿元以上。
围绕上述发展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1、立足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倾力打造实力耈街。
2、立足项目建设和开放合作,倾力打造活力耈街。
3、立足生态保护和环境提升,倾力打造大美耈街。
4、立足文化繁荣和社会治理,倾力打造和谐耈街。
5、立足民生改善和福祉增进,倾力打造幸福耈街。
6、立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倾力打造清廉耈街。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2人(不含工勤编),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4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524,736.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524,736.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903,220.28元,同比增长7.16%,主要变动的原因是增人增资。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524,736.00元,其中:本年收入13,524,736.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524,736.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903,220.28元,同比增长7.16%,主要变动的原因是增人增资。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0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524,736.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524,73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524,736.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903,220.28元,同比增长7.16%,主要变动的原因是增人增资;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13,524,736.00元,其中:人员经费11,321,800.53元;公用经费2,202,935.47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3.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145,380.12元,主要用于乡人大主席团人员经费(即工资)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3,731,416.28元,主要用于乡政府各职能办公室运转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1,379,578.07元,主要用于乡国土中心、文管中心、社保中心人员的经费(即工资福利)基本支出及工伤保险缴纳;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853,662.48元,主要用于乡党委人员、党建工作的基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6,8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6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82,551.90元,主要用于配缴乡机关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保险缴费支出160,000.00元,主要用于配缴乡机关2022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39,024.00元,主要用于乡机关遗属补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22,420.20元,主要用于乡原大队、村公所离职干部、“两案”刑释人员、60年代精减职工定补;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9,447.50元,主要用于配缴乡机关干部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61,141.80元,主要用于配缴国土中心、文管中心、社保中心、农业中心、林业中心干部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01,764.95元,主要用于配缴乡机关及财政所部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部分);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775.10元,主要用于配缴乡国土中心、文管中心、社保中心干部职工失业保险(单位部分);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病虫害控制81,900.00元,主要用于村畜牧兽医人员补助的基本支出;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4,634,273.60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及半供养人员岗位补贴、村(社区)基本运行工作经费。
4.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6,252,582.73元,其中基本工资1,369,884.00元,津贴补贴1,668,948.00元,奖金425,557.00元,绩效工资763,784.5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61,047.9元,职业年金缴费160,000.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65,493.3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1,764.9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103.06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592,935.47元,其中办公费1,393,000.00元,水费20,000.00万,电费40,000.00元,邮电费60,000.00元,差旅费40,000.00元,维修(护)费20,000.00元,培训费30,000.00元,公务接待费130,000.00元,劳务费30,000.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90,000.00元,工会经费70,535.4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000.00元,其他交通费237,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400.00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79,217.8万元,其中生活补助4,674,121.80元,医疗费补助5,096.00元。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2,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2,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2,000.00元,较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30次,共计接待150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2,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2,202,935.47元,比上年预算减6,118.77元,同比减0.28%,占基本支出的16.29%,主要是2023年人员减少工会经费及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资产总额198,549,397.81元,其中,流动资产14,343,228.22元,固定资产7,032,314.84元,公共基础设施原值176,555,237.95元,在建工程618,616.8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13,411.7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94,132.1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报废车辆1辆,账面原值89,800.00元;上级无偿划拨车1辆,账面原值81,145.64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