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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4XP-/2020-0603009 发布机构 昌宁县耈街乡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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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协助乡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种变化情况;

4.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5.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6.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7.负责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属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为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是全国“两个奋斗”的第一个奋斗期结束之年,同时也是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第一年,抓好2020年林业工作将是划时代和发展林业新征程的里程碑,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乡林业中心将在当地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林业和草原局的业务指导下,继续发扬团结拼搏、“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工作和担当精神,带领干部职工、护林员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体的工作计划如下:

1.抓紧推进今冬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和宣传、护林员培训等工作,切实抓好2019—2020年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确保防火期内无火灾发生。

2.继续加大保护森林资源的各项工作推进任务及工作进度,依法查办2019年度12个违法图斑和未结案的林政案件,切实守护好我乡绿水青山、保护好、修复好、培育好我乡森林资源,争当全年县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3.继续稳步推进2019年3000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工程的扫尾工作。

4.积极协助2020年工程建设项目村委员会开展涉林项目的依法规划、报批等服务工作;同时也将加大使用林地的监管力度,确保国家生态红线不逾越。

5.计划争取《耈街乡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3万亩,2020年实施核桃抚育项目3万亩。

6.计划争取《林下种植中药材项目》1万亩,2020年实施林下种植中药材1万亩。

7.计划加大核桃干果市场的调查、营销工作力度,有效解决2020年核桃滞销问题。

8.建议乡党委政府加大核桃加工招商力度,引进核桃加工企业至少1家,实现耈街乡核桃产品深加工生产。

9.建议乡党委政府,2020年加快耈街石场申报力度,引进合法石场企业至少1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护林防火专用车)。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1.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71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在职人员变动及正常增人增资,工资福利支出有变动;二是2019年8月遗嘱补助执行新标准,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有变动。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1.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6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62万元(本级财力61.6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71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在职人员变动及正常增人增资,工资福利支出有变动;二是2019年8月遗嘱补助执行新标准,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有变动。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1.6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71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为在职人员变动及正常增人增资,工资福利支出有变动,2019年8月遗嘱补助执行新标准,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有变动;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61.62万元,主要用于乡林业服务中心人员及机构运转的基本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57.9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7.89万元,津贴补贴15.34万元,奖金2.32万元,绩效工资12.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其中办公费0.9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2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4万元,生活补助2.14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六、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部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我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护林防火专用车)。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 “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5000.00元,与上年预算一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