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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4XP-/2020-0603008 发布机构 昌宁县耈街乡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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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定和执行乡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

2.负责乡年度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编制并组织执行,向乡人大报告地方财政预决算,管理和监督乡各项财政收支;

3.负责乡所属预算单位的财务核算和监督工作;

4.负责乡财政票据的申购、领发、缴销及资金的解缴,管理和监督乡级各项非税收入;

5.负责乡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负责乡各类政策性资金的监管,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

7.负责乡政府性债权债务的管理,加强对村级财务监督;

8.负责乡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9.负责财政、税收等政策法规的宣传,积极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

10.承办乡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上级主管部门为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即将面对更多的困难和挑战。我们将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发展战略,认清形势,把握工作着力点,统筹好财政工作。为圆满完成目标任务,主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重点:

一是强化财税征管,稳财源促经济。坚持齐抓共管机制,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的跟踪监控和潜在税源、零散税源的管理;积极盘活国有资产,强化非税收入征缴;加大科技投入,稳固烤烟产业发展,不断扩大招商渠道推动核桃产业企业化生产,探索建立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为核心的多元立体财源体系。

二是致力民生支出,保权益促和谐。坚持“工资第一、民生优先”的原则,主动跟踪对接相关部门搞好民生项目储备和申报,争取更多民生资金和政策落地;完善“农补网”基础信息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严格执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强化农村特困、城乡低保和抚恤对象等弱势群体的动态管理。

三是力抓脱贫攻坚,顾全局促发展。紧盯中央、省、市、县政策,持续发挥财政职能,积极筹措扶贫资金,进一步巩固已补齐短板;集中有限财力精准发力,力抓脱贫攻坚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综合施策使扶贫资金直接惠及贫困户;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加大引导和撬动非财政领域的资本对扶贫领域的投入。

四是厉行勤俭节约,严管理促长效。坚持从节约每一度电、每一张纸入手,建立和完善单位内部公务开支和报销审批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定期开展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对基本支出实行精细化管理,对项目支出实行“事前、事中、事后”跟踪问效,增强预算执行约束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0.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06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变动及正常增人增资,工资福利支出有变动。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0.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0.2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27万元(本级财力50.2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06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变动及正常增人增资,工资福利支出有变动。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0.2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2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6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变动及正常增人增资,工资福利支出有变动;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50.2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所人员经费、机构运转及资金监督、协税护税、支农惠农、资产监管、债务统计、票据管理等各项专项工作发生的基本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35.6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2.18万元,津贴补贴22.47万元,奖金1.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6万元,其中办公费5.2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0.3万元,邮电费0.8万元,差旅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劳务费2.2万元,其他交通费3.6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六、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5.5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5.5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5次,共计接待21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 “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协税护税管理人员经费统一纳入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