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06_A/2020-0702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
文号 | 浏览量 |
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9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农场的发展和稳定,减轻农工负担,根据《云南省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补助及管理使用办法》和《云南省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市、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要求,为切实减轻农工负担,积极稳妥地推进农场管理体制改革,消除束缚农场发展的体制障碍,推动农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为此柯街农场场管会根据2019年财政及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确保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足额发放,2019年农场制定了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具体实施方案。
2019年农场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4万元,由农场场管会统一管理,统一造册登记,全部补助到职工个人,并严格按财务制度管理使用专项资金。按照资金使用计划种地职工按每户每年补助4445元,54户x 4445元,补助资金合计24.003万元,中央资金补助24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意见》([2018]34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预算绩效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相关要求、《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0]61号)文件精神,本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积极准备,制定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由场领导亲自负责,指定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了本次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禁止弄虚作假,绩效自评佐证材料装订在册,自留备查,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4月份到位2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于2019年10月前完成对农场职工进行核实统计,并完成项目资金兑付工作。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确保项目资金顺利实施,柯街农场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管会统一造册登记,资金全部补助到职工个人,资金实行归口管理,专款专用,并严格按财务制度管理使用项目资金。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农场种地职工54人,(2)质量指标:切实减轻农民负担,(3)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2019年当年完成,(4)成本指标:项目资金24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保障场员年增收≧5%,(2)社会效益指标:带动周边农户发展经济作物≧10%,(3)生态效益指标:提高耕地质量≧5%,(4)可持续影响指标:保护农田减少和破坏≦5%。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农场种地职工满意度≧95%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强管理提高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97分,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强化应用,促进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绩效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希望财政加大对农场种地职工的扶持力度。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昌宁县柯街农场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