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19-061801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9-06-18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种子管理站2018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非税收入清算经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增强财政部门以及资金使用单位的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昌宁县财政局下达了《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19〕91号)的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现对我站2018年的项目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自评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 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昌财发〔2018〕1号)文件的资金安排,昌宁县种子管理站2018年非税收入资金17838.5元,资金支出主要是办公费。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1.预算下达后昌宁县种子管理站成立以站长赵炳华为组长,副站长杨宏镒副组长,王媛花、鲁磊、马琼英为成员的领导小组。2.召开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会议,安排布置项目绩效评价工作。3.明确职责分工,确定绩效自评方式。
组织实施情况:非税清算收入资金用于单位正常开展工作的办公经费。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的实施主体是昌宁县种子管理站。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非税清算收入17838.5元
由县级财政下达且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非税清算收入资金17838.5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支出。资金到位及时,资金完成率为100%,达到资金使用要求。项目结束后昌宁县种子管理站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汇总整理相关数据,形成项目总结报告,并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该项目属于年初财政预算项目,系单位的常规项目,根据项目预算工作内容及《 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昌财发〔2018〕1号)的文件资金安排,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规定,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充分发挥种子管理站的职能职责,强化种子市场监管。
(2)做好试验示范工作,推进科研成果转化。
(3)积极做好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工作。
(4)认真做好种子信息统计工作。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根据上报数据2018年此项目进展顺利,至2018年底项目预期目标已完成100%,达到预算要求。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本次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皆为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综合得分为97.5分,评价结果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通过绩效自评,评价结果将在昌宁县种子管理站公示栏展板公布,同时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指导好2019年种子管理站的工作。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绩效评价工作,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可以明确知道项目实施需要开展的工作及项目实施后需要达到的目标;项目实施中的资金筹措、资金管理及资金支出如何保障和规范。但由于工作经验不足,在绩效目标确定中还是存在很多问题,建议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能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