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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1-7-/2019-0618006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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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农业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昌宁县农业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昌宁县农业局有内设机构11个股室,即:综合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股、科教法规股、计划财务股、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种植业管理股、农业机械管理股、渔业管理股、市场与经济信息股、乡镇企业管理股。下设13家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昌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所、昌宁县种子管理站、昌宁县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昌宁县植保植检站、昌宁县农机安全监理站、昌宁县农机技术推广站、昌宁县农村机械化技术学校、昌宁县茶叶技术推广站、昌宁县水产工作站、昌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站、昌宁县甘蔗技术推广站、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昌宁县分校、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昌宁县农业局主要部门职能是负责全县贯彻执行农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编制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文件、材料,指导粮油、畜牧、茶叶、糖料、果蔬、蚕桑、渔业、中草药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等农业生产方面工作。

昌宁县农业局人员编制有42人(含畜牧局机关、茶办、烟办),2018年末实有人员63人,其中:在职人员38人,退休25人(农业局退休人员21人,原原种场4人)。纳入财政预决算的有30人,不含畜牧局机关的8人及退休人员,烟办及畜牧局财务不纳入昌宁县农业局核算。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通过抓实10个产业、10项工作,力争到2018年底,实现农业总产值61.5亿元以上、农业增加值38.09亿元以上,分别增长6.3%和6.2%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达54.4亿元,增长2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11209元,增长11%以上。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昌宁县农业局2018年度收入决算数4178.39万元,与上年减幅34.22%。主要是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纳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其中基本支出拨款2671.63万元,增幅8.89%,项目支出拨款3978.12万元,减幅33.96%。

2.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昌宁县农业局2018年度支出决算数4435.34万元,与上年6151.51万元对比减少1716.17万元,减幅27.9%。主要是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纳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

昌宁县农业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6649.7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1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1.63万元(人员经费支出2550.1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1.44万元),占总支出的40.2%;项目支出3978.12万元,占总支出的59.8%。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26.17万元占总支出的37.99%(主要是基本工资820万元、津贴补贴715万元、奖金345.5万元、绩效工资30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323.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258.9万元,占34.57%(主要是办公费57.2万元、印刷费35.8万元、水电费5.4万元、邮电费8.3万元、差旅费21万元、维护维修费27万元、租赁费4万元、会议费2.2万元、培训费16.9万元、公务接待费5.2万元、专用材料非费704.6万元、劳务费1281万元、工会经费3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万元、其他交通费万35.3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53.73万元占0.21%、资本性支出1810.95万元占27.23%(2014、2017年新增千亿斤项目支出及2015年沼气建设项目)。

昌宁县农业局2018年度实施的项目涉及三个方面:一是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619.46万元,分别是:标准化茶园建设项目、标准化茶所建设项目、蚕桑产业发展项目、中药材种植项目及扶持新型经营主体产业发展项目;二是财政专项资金9023万元,分别是: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项目2500万元、糖料基地建设项目2000万元、耕地地力保护4014万元、农机购置补贴500万元及农机深松作业9万元;三是日常工作经费及项目,分别是:农业局的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4万元、水产站的渔政执法经费2万元、农机安全监理站的监理规费免征工作经费5万元、茶叶站的无公害茶叶生产技术推广工作经费1万元、能环站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6652元。

项目完成情况:一是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个项目都已完工并验收。除蚕桑为完成亩,中药材种植为完成亩,其余项目都已完成所有建设内容。5个项目受益农户共计户,其中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户。二是财政专项资金5个,除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项目及糖料基地建设项目(由更戛、卡斯、勐统3个乡镇直接实施)正在实施之外,其余项目已全部完成。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可持续影响效益明显,受益群众满意度高。三是日常工作经费及项目5个。项目建设内容已全面完成,资金无结转结余。

(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农业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万元,减幅8.42%。

(4)机关厉行节约开展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9.45万元。较上年减3.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8年,昌宁县农业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27万元,与2017年增长0.3万元,增幅2.14%。

公务接待费2018年,昌宁县农业局公务接待费支出5.18万元,与2017年减少0.9万元,减幅15.04%。主要用于完成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各县有关部门及昌宁县农业局系统人员到我省学习交流工作经验,以及各乡镇人员来县城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所发生的费用。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会议费支出2.2万元。(3)培训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培训费支出16.9万元。

会议费、培训费较2017年度都大幅度减少。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昌宁县农业局财务制度健全,制定了办公设备采购、会议及培训、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日常事务报销等制度。

会计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法及昌宁县农业局制定的相关制度进行核算。

昌宁县农业局2018年政府采购额573.2万元(不含工程项目),比计划节约0.6万元。工程项目严格招投标,农用物资、设备按采购目录及管理办法进行采购。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我局严格按项目资金指标文件、实施方案批复、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昌政办发〔2003〕101号文)及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实施,做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同时还做到县级报账制、工程监理制、政府采购制、决算审计制、绩效评价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来管理。同时结合项目专项管理办法进行项目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绩效评价既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

(二)自评指标体系

制定和完善了昌宁县农业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详细情况见附件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昌宁县农业局接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立即组织召“2018年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安排布置会”。项目分管领导、实施县级项目的单位和股室及局机关财务人员参加了会议,落实责任。会议当天就开始部门自评工作。查看、收集财务和项目资料,填制相关表格,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方面:2018年度有明确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工作计划与目标任务相符。自评分7分。

2.预算配置方面: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编制23人,年末实有30人,超编的未暂定编,待逐步消化。自评分7.4分,扣分0.6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方面:分别以预算调整率、支出进度率、资金结余率及“三公经费”控制率四个方面进行评价。一是预算调整率,由于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年初不纳入预算,所以年终追加预算数额较大,预算调整率大,该项自评3分;二是支出进度率,确权颁证工作及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项目没有按进度实施,扣1分;三是资金结余率,由于2018年度项目资金结余1753.24万元,但低于2017年的5209.67万元,扣1分;预算执行方面综合评价得分11分,扣4分。

2.预算管理方面:分别以鼓励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及预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三个方面进行评价。昌宁县农业局财务制度健全,制定了办公设备采购、会议及培训、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日常事务报销等制度。各项制度合规合法,并严格按制度执行。

会计严格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法及昌宁县农业局制定的相关制度进行核算。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我局严格按项目资金指标文件、实施方案批复、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昌政办发〔2003〕101号文)及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实施,做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同时还做到县级报账制、工程监理制、政府采购制、决算审计制、绩效评价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来管理。同时结合项目专项管理办法进行项目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

资金使用合规合法,并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情况。按规定内容及时限进行2018年度预算公开,公开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综合评价12分。

3.资产管理方面:分别以管理制度加强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及固定资产利用率进行评价。2018年底,昌宁县农业局(14家财政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664.8万元,严格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配置、登记、使用、管理及处置固定资产。综合评价3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主要是职责履行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评价得分30分。

农业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农业主管部门的关心帮助下,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化农业,圆满完成2018年各项目标任务。

昌宁县农业局2018年度全县综合考核得分106.15分,评定等次为优秀。

(四)效果情况分析

主要是履职效益情况,评价得分25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良好,群众及部门满意度高。(2018年度部门综合考核情况)

2018年,全县预计实现农业总产值61.5亿元,较上年增加6.38亿元,预计增6.3%;预计实现农业增加值38.09亿元,较上年增加4亿元,预计增6.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可达10997元,较上年增加1045元,预计增幅10.5%。

1.农业产业结构优化成果显著。以调整粮经比例为重点,全县围绕茶叶、核桃、畜牧、烟草、蔬菜、水果、甘蔗、蚕桑、中药材和渔业十大产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努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2.适度规模农业经营促农增收。鼓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4类主体积极流转农村土地,探索试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田保姆”等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建设4个万亩规模农业示范区,流转农村土地3.69万亩,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1015户。

3.补齐收入保障短板成效明显。按照“紧盯全县农村家庭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500元以上这一核心,抓牢产业覆盖和新型经营主体覆盖两条主线”的工作思路,聚焦贫困群体,选好选准产业,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利益联结,开展定期监测工作,圆满完成了农业产业扶贫工作。

4.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成效提升。2018年完成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销售收入38.28亿元,同比增5.08亿元,增长15.3%;全年完成农产品加工业(含个体工商户)总产值54.71亿元,同比增9.31亿元,增长20.5%;全县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159个,较2017年度增加8个,增幅5.3%。其中市级及其以上龙头企业38个,经过认定的市级以上农业庄园12家,家庭农场39家,种植、养殖大户发展到1282户。

5.项目助力生产条件不断改善。一是建立了项目库,储存农业项目30余个。二是加大项目争取力度。2018年农业局共向上争取项目25个,到位资金14016.42万元。三是实施产业项目助推脱贫摘帽。2018年列入脱贫攻坚项目库农业产业扶贫项目64个(大项)。四是积极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预计全年实现固定资产投资2.3亿元,可完成2018年2.28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任务。

6.农业农村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顺利完成。二是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得到上级认可。

7.农业科技推广扎实有效。一是推广水稻良种12万亩,推广杂交玉米良种19万亩;水稻旱育秧大田推广面积12万亩;集中育秧育苗1.8万亩等。二是培训农户6万人次

8.支农惠农政策稳步推进。2018年完成政策性种植业保险20.45万亩。完成13乡镇77281户65万亩中央、省级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兑付工作,共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资金4014万元;累计完成能繁母猪投保50320头,共计补贴资金241.54万元;兑付草原生态补奖直补资金554.375万元;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00.00万元,较上年增203.994万元。

9.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扎实开展。

综合以上四项评价指标,昌宁县农业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5.4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困难和问题

1.基础差,增收不明显。昌宁县97%国土面积是山区,90%山区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较少,80%耕地肥力不足,70%耕地道路不畅,60%农作靠人工,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靠天吃饭”现象突出;加之县、乡财政较为困难,投入农业发展的资金不足。基础差导致农业发展呈“三低一高”态势,即现代化程度低、规模化程度低、标准化程度低、投入成本高。

2.规模小,带动不明显。昌宁虽然建设了一批农业示范园区、示范基地、农业庄园等特色产业园,但由于受地理条件和土地制度的制约,难以形成规模较大的特色产业园,标准化生产水平不高;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数量不大,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全县159家涉农企业,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仅有38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7家),还没有国家级涉农龙头企业,全县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弱,农产品精深加工转化率较低,多以卖原料为主,提质增效支撑作用不明显。

3.质量低,效益不明显。全县粮食产量正常年份可稳定保持在21万吨左右,核桃、茶叶、蔬菜、水果、畜禽肉蛋、蔗糖、特色小杂粮等产业产量不少,但质量不高,各类农产品与其他县区同质化严重,特别是取得绿色、有机认证、地理标志认证或者登记的省优产品、名牌产品数量少,在满足市场需求和寻找销售市场上难度较大。我县优势明显的核桃、蔬菜等产业,则增加值率低、支撑作用不明显。

4.技术弱,特色不明显。特色农业发展,离不开技术和管理,目前特色农产品不少,但是真正上档次的还不足30%。主要是因为技术有差距,管理有缺位,导致效益低;特别是在畜禽养殖方面,圈舍建设、畜禽饲养、卫生管理等方面存在管理不科学、技术指导不合理,粗放式喂养病害防治困难、成本大等问题,一定程度限制了昌宁农牧业的快速发展。

5.经费缺,资金压力大。昌宁县二调耕地面积为104.22万亩,按目前调查进度面积推算,最终确权面积将达148万亩左右。据此测算,全县农村土地确权颁证需经费5000万元左右,按照中央省市补助政策,我县104.22万亩可获得上级补助2600万元,在超出二调面积缺口部分各级补助资金尚未明确的前提下,县级需自筹2400万元左右。目前,上级补助资金已到位2418万元,县级统筹安排了400万元,如中央省市补助资金全部到位,全县尚缺口资金2000万元左右。至9月底,累计支出补助资金2399万元,而我县财政总体困难,资金压力很大。

(二)整改情况

1.进一步加强项目及资金监督、管理、跟踪、问效工作,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加大项目储备及资金的争取力度,更好的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

3.加强项目及财务知识学习,进一步规范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使用等相关业务操作。

4.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保障人力、物力、财力,从而推进项目的实施进度和有效性。

5.加大各项工作进展力度。特别是抽调专人组织开展确权颁证及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昌宁县农业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依据。针对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和完善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一是实现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的有机结合。实现预算的科学化、合理化、准确化、完整化及有效化;二是实现绩效评价与预算执行的有效结合。进一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抓实深化改革工作。全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创新土地流转机制,积极探索土地流转六种模式,为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创造条件。

二是抓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不断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大对农药、化肥、兽药、饲料、种子、水产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违规经营农资行为。

三是抓实规模农业发展。持续抓好柑桔产业、茶叶产业、中药材产业“三个万亩”建设推进工作,同时进一步推进千亩等规模农业建设。

四是抓实农特产品加工企业上市工作。重点推进昌宁红茶业集团和云南东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工作。

五是抓实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充分用足金融、土地等政策,培育和发展一批带动力强、现代化程度高的新型经营主体。

六是抓实项目及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田间工程项目、糖料蔗核心基地的计划上报和方案编制,做好省对下支持农业发展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抓好产业基金的申报。2017年招有质量、有实力的企业进驻昌宁,落地1家企业。

七是抓实固定资产投资。按照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入库统计上报。

八是抓实精准扶贫工作。立足全县42个贫困村自然资源,指导各乡镇因地制宜制定“一村一规划”,进一步落实全局干部职工“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因地制宜发展与贫困户关联度较高的产业,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

九是抓实环保工作。指导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业节能减排以及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和农膜等生产资料,防止和减少农业生产资料形成的污染;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对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十是抓实财务管理工作。昌宁县农业局配实财务人员(分设总出纳、项目出纳、总会计、项目会计);制定了办公设备采购、会议及培训、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日常事务报销等相关规定;制定了业务报销流程及明确了责任;加强对二级站所的业务指导及检查。项目资金收支管理严格按照项目方案及项目管理办法操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昌宁县农业局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中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昌宁县农业局

2018年6月17日


附件【附件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