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19-0618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9-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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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农业局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昌宁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支出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19〕91号)要求,现将昌宁县执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度省级财政下达昌宁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资金485万元,需完成任务目标是:2018年年底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90%以上;土地确权纠纷调处率达85%以上;承包农户满意度达90%以上。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一是召开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会议,安排布置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二是明确职责分工,确定绩效自评方式。
(二)组织过程。一是按进度报表情况随机抽查乡镇、村组和技术服务单位,核实工作进度与检查工作质量,开展项目绩效自评。二是随机抽取农户进行满意度调查。三是根据抽查结果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和撰写自评报告。
(三)分析评价。产出指标中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完成率为98.8%,效益指标中土地确权纠纷调处率达93.3%,承包户满意度测评为90%。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项目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由于前期影像图的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了工作进度和支出进度。年度未完成127.55万元支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专款专用,按进度与完成质量分期付款。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完成地块调查123个村(社区),1967个小组,76528户,148.68万亩,占国土二调耕地面积的142.7%;完成农户签字确认、合同签订123个村1966个小组75627户,占98.8%;完成承包经营权证书制证颁证75627本,占应颁证农户的98.8%;完成确权颁证面积141.22万亩,占国土二调面积的135.5%;暂时未完成合同签订及制证颁证的少数农户,属于长年在外打工,目前仍然联系不上或因长期矛盾纠纷,一时难以解决的农户;全县发生纠纷119起,已调解111起,调处率93.3%,未发生群访和越级上访事件。完成纠错96个村3345户(本);完成国家、省级数据汇交;完成档案整理的村有25个,占应完成村的20.3%。
(2)项目完成质量。良好。
(3)项目实施进度。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正在开展核实纠错和立卷归档扫尾、平台建设等。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规定了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节约资金30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018年增加耕地流转面积2.5万亩,农民实现财产性收入1500万元。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的实施,稳定和完善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减少了矛盾纠纷,对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的实施,为发展农业集约化、生态化、现代化创造了条件,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改善了生态环境。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的实施,促进农村土地规模流转,加大了城市工商资本进驻农村、投资农业的吸引力,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18年度群众满意度调查为90%,基本达标。由于农村情况错综复杂,历史遗留问题较多。随机抽查的农户不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满意度较高,涉及自己切身利益且结果达不到自己预期的满意度要低一些。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8年底未能实现全面完成的绩效目标,究其原因是受不可抗力的影响,1:2000航拍正射影像图不能按时到位,导致前期工作停滞不前。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层层压实责任,把控进度与质量协调统一,确保工作质量。
五、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97.37分,其中预算执行分值7.37分,产出指标分值50分,效益指标分值3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因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还在扫尾,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于该项目的检查验收和督查通报,促进项目实施单位及时整改完善,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绩效自评,查找和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促进工作顺利推进,确保实现项目预期。“群众满意度”指标受人为因素的影响,不可预见性大,难以真实反映项目实施效果,建议对该指标进行修改。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2018年度本项目无县级财政资金支持,不作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