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433-2/20250621-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6-21 |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自然资源所、机关各股室、中心: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持续压实公平竞争审查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要求,规范自然资源领域规范性文件、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招投标、要素配置等政策措施审查,防范出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制度文件,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字金权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晓云 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达武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超 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晓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杨如军 办公室负责人
李胜昌 组织人事股负责人
蒋 晓 财务股股长
林 希 耕地保护监督股负责人
苏 杏 矿产资源管理股股长
兰 佩 地质勘查管理股负责人
段富银 规划股股长
张胜启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负责人
张 宾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负责人
于鹏飞 法规股负责人
李海益 整理中心负责人
兰子军 生态修复股负责人
杨绍鹏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
陈永顺 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由法规股股长于鹏飞兼任办公室主任,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人员变动时,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办公室主要职责:
1. 贯彻落实上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署,统筹全局审查业务、业务指导、业务培训;
2. 落实“谁起草、谁审查、谁负责”,对各股室自审材料复核,组织重大政策联合会审;
3. 牵头存量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第三方评估、问题台账整改;
4. 按时报送工作总结、报表,对接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
5. 受理市场主体相关投诉、异议核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 严格审查全覆盖。凡涉及土地供应、规划准入、矿权出让、项目招商、行政审批、行业监管等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实施方案,必须履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审查一律不得发文实施。
2. 压实岗位责任。各股室负责人为本股室审查第一责任人,做好文件起草自查,完善审查档案,做到一文件一档案。
3. 健全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营商环境考核内容,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