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索引号 01526433-2/20260120-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1-20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第11期临时用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第11期临时用地审批情况公告如下: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第11期临时用地经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批准面积12.8035公顷,其中耕地3.3354公顷、园地3.9715公顷、林地3.0469公顷、其他农用地1.8993公顷未利用地0.5504公顷批准用途为施工便道、弃土(渣)场、拌合站、材料堆场、工棚、钢筋加工厂、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涉及耈街彝族苗族乡阿干、耈街、水炉、挖沙、新厂村民委员会,漭水镇河尾村民委员会,田园镇四角田村民委员会7个村民委员会背阴山村民小组、河坝村民小组、老纸厂村民小组、下阿干村民小组、土毒村民小组、徐家铺子村民小组、桂花树村民小组、下寨村民小组、商家村民小组、王家寨村民小组、新厂村民小组、河尾村民小组、江边村民小组、打桩田村民小组14个村民小组批准年限为2026119日至2030118日。

特此公告。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6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