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穆海斌 因保管不善,将昌集建(2003)字第漭05-004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穆海斌
2026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