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433-2/20260113-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1-13 |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第8期临时用地审批情况公告如下:
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第8期临时用地经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昌宁县自然资源局转批,批准面积9.3873公顷。其中耕地1.4072公顷、园地2.5758公顷、林地4.7830公顷、其他农用地0.5916公顷;建设用地0.0236公顷;未利用地0.0061公顷;审批用途为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施工便道、弃土(渣)场、拌合站、材料堆场、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涉及田园镇四角田村民委员会,漭水镇漭水村民委员会、河尾村民委员会3个村民委员会坝尾村民小组、大场村民小组、大平地村民小组、大中山村民小组、郭家寨村民小组、岭岗寨村民小组、坡脚村民小组、田房坡村民小组、新房子村民小组、松树桥洼村民小组、打桩田村民小组、四角田村民小组12个村民小组;批准年限为2026年1月12日至2030年1月11日。
特此公告。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