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33-2/20251114-00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1-14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普春合等3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 2025004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年12月0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5-7121817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坐落

不动产权

证号

登记申请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普正清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昌宁县勐统镇酒药社区小河村民小组

昌集建(1992)字第勐I-3892号

普春合

2

于仕荣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昌宁县漭水镇联福村上核桃坪村民小组

昌宁林证字(2009)第2403020443号

于钰昌

3

于仕荣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昌宁县漭水镇联福村大蛇腰村民小组

昌宁林证字(2009)第2403020502号

于鑫昌

登记机构: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