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杨明山 因保管不善,将昌集建(1993)字第漭C-0002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明山
2025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