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张绍科 因保管不善,将翁集用(1993)字第104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张绍科
2025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