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3-2/20250106-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1-06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第7期临时用地审批情况公告如下:
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第7期临时用地经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昌宁县自然资源局转批,批准面积3.7087公顷,审批用途为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施工便道、弃土(渣)场、拌合站、材料堆场、钢筋加工厂、表土剥离堆放场,批准年限为2024年12月3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特此公告。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