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3-2/20250221-00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2-21 |
文号 | 浏览量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50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昌国用2010字第94号、昌宁县房权证2010字第092号 | 李丽春 | 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 昌宁县田园镇宝丰社区昌南小区 |
登记机构: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