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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33-2/20250221-00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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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李丽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50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昌国用2010字第94号、昌宁县房权证2010字第092号

李丽春

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昌宁县田园镇宝丰社区昌南小区


登记机构: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