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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33-2/20241025-00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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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肖剑锋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 2024003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年 11 月 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5-7121817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坐落

不动产权

证号

登记申请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肖剑锋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昌宁县漭水镇共裕村高寨村民小组

昌集建(1992)字第漭B-0921号

张华贵

登记机构: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