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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33-2/20241011-00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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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李文华等2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 2024002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年 10 月 30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5-7121817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坐落

不动产权

证号

登记申请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李文华

国用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昌宁县田园镇环城南路南侧

昌国用(97)字第00109号、房权证昌宁县字第2000294号

李兴菊

2

李鑫

国用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昌宁县田园镇兴宁街西侧

昌国用(2009)字第031号、昌宁县房权证2009第051号

金承芳

登记机构: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