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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33-2-/2022-1028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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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昌宁县税务局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国家税务总局昌宁县税务局因保管不善,将昌国用(2007)第104-007号、昌宁县房权证2007字第164号,昌国用(1995)字第030014号,昌政房字第960174号,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人:昌宁县国家税务局柯街分局;昌国用(1996)字第016号,昌政房字第960118号,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人:昌宁县国税局达丙分局;昌国用(95)字第010033号,昌政房字第960211号,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人:昌宁县国家税务局羊街征收点;昌国用(1995)字第00182号,昌政房字第960210号,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人:昌宁县国家税务局耈街国税所;昌集建(1996)字第勐001号,昌政房字第960208号,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人:昌宁县勐统国家税务分局;昌国用(1994)字第18号,昌政房字第960113号,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人:昌宁县国家税务局湾甸国税所;以上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国家税务总局昌宁县税务局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