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朱凤英因保管不善,将集体土地使用证:昌集建(1993)字第漭L-04636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许世宣
2022年6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