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批准证遗失(灭失)声明
李光鸿因保管不善,将昌国土资字(2005)752号建设用地批准证遗失(灭失),土地面积150平方米,现声明该建设用地批准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光鸿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