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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33-2-/2021-1123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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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春应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何春应因保管不善,将 昌集用(1992)字第勐C-086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春应

2021年11月23日